央行查炒匯 盯上「國外借款」

台幣匯率劇烈波動,央行緊盯禿鷹,更祭出專案金檢嚴查炒匯;央行在短短三天內抽檢大型外資保管銀行,於昨天傍晚火速發布金檢結果,並針對三大樣態做出示警,央行已盯上「國外借款」匯入換成台幣,要求外幣借款應以外幣保留使用為原則,若有台幣需求,宜有實際台幣用途再進行結匯。
此外,央行也指出,透過近日的場外監理和實地金檢雙管齊下,發現兩種違規情況,一是透過場外監理,發現部分外資匯入資金未即時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而停泊於台幣活期存款帳戶。赴銀行實地查核之後,亦發現有企業或個人以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資金結售為台幣,但經查並無實際台幣資金用途。
因此,央行作出三大態樣示警,第一,外資匯入資金應依所申報的匯款性質,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不宜於買進證券前預先匯入資金,並長期停泊於新台幣活期存款帳戶。
第二,銀行辦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於客戶在訂約、展期及交割這三大事項時,均應查核交易文件與金流的合理性、關聯性及實需性,以落實遠匯實需原則審查。
第三,銀行受理客戶大額台幣結匯交易,應確認相關證明文件與申報性質相符。央行提醒,銀行受理客戶以國外借款性質結匯,應確實瞭解客戶交易需求,要客戶據實申報,落實查核相關交易佐證文件,不能僅做形式審查。
對於遠匯業務管理,根據央行認定,遠匯的正當性在於避險交易,倘若避險期間已超過出貨時間、付款期限,就有炒匯之嫌,即使是展期,也必須和廠商的出貨時間調整相符,更不用說沒有實質的出貨量,但卻有遠匯交易發生,央行要求必須「確定有訂單成交」,再來作遠匯避險。
此外,台股交割時間是T+二,央行也不希望發生「先匯款、再買股」情況,官員指出,等買完股票再匯款都來得及,不需事先匯款,更不用說錢進來等了好幾天、一周都不進場。
央行此次最新盯上的「國外借款」,匯銀人士指出,以往央行不會特別要求這塊,可見得力守三十大關,現在要防堵該管道。匯銀人士也認為,出口商為了自然避險,國外借款會留在國外使用,很少匯回台灣結算為台幣,若有這種跡象,又不進股市,可說形跡可疑,所以才被央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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