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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第三講有錯!律師:制憲18台灣代表是民主選出

賴清德總統前天發表團結國家第三講,接連引來在野黨質疑歷史事實錯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天表示,不管是五五憲草或一九四六年中華民國制憲,台灣主體民意都並未實質參與,所謂的制憲代表也僅是「被代表、被指定」,藍白跳腳歪樓只是不敢面對真相。
但針對吳思瑤的說法,台北市法規委員會前主委、律師葉慶元表示,當年制憲有十八位台灣代表,人選都是從台灣省參議會選出,而且也有經過民主機制,民國卅五年四月十五日由十七個縣市選出卅位台灣省參議員,接著再選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賴總統第三講說沒有參與就是一個謊言、假訊息,請賴總統不要再拗了。」
曾參加「野百合學運」,並曾擔任民進黨任務型國大代表的前立委鄭麗文也反駁府方及綠營講法,她說,全球沒有國家制憲代表是普選產生,當年美國只有十三州參與,日本憲法還是美國人幫寫的,是不是都不要認同?且照賴總統說多次修憲後才是以台灣為主體的憲法,那憲法增修條文開頭「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豈不證明賴總統是妥妥的統派?
鄭麗文表示,自己與賴總統是當年一起當民進黨籍國代的同事,並同時肩負制憲、修憲工作小組召集人及國大黨團的小黨鞭等職務,民進黨修憲版本也是她寫的,並與民進黨幹部一同跟國民黨代表協商修憲,所以自己非常了解賴總統講了非常多錯誤。她請賴總統不要再褻瀆「中華民國憲法」,同時也停止以「比較小的民主」推翻「比較大的民主」。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賴總統正在進行的團結十講,至今三講實在是「災難頻傳」,一個老是把「民主」掛在嘴邊的台灣總統,卻不識民主前輩李萬居,這是最大的失誤且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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