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男人圓夢第2波!大樹藥局加碼百台PS5免費換、買犬貓飼料也行 兌換規則曝光

川普當家掀晶片民族主義浪潮 韓陸台科技戰誰有優勢?

翻臉楊謹華!蕭亞軒告白閨密 46歲蜜雪現況意外曝光

【重磅快評】花敬群要蔣萬安放手 放手變放水誰扛責?

台北市南機場某處透過都更方式興建社宅,北市府要求公益回饋2%樓地板面積,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要北市府放手。圖為今年5月花敬群出任住都中心董事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南機場某處透過都更方式興建社宅,北市府要求公益回饋2%樓地板面積,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要北市府放手。圖為今年5月花敬群出任住都中心董事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放砲,指台北市南機場某處透過都更方式興建社宅,因北市府要求公益回饋2%樓地板面積而卡關,要北市府放手;北市府則回應,不論中央或地方都更案,依規定皆須捐贈公益設施。花敬群振振有辭,指社宅百分一百公益,是要回饋什麼?只是,法條明明就有清楚規定回饋,花敬群難道要蔣萬安步上柯文哲的後塵,吃上圖利官司?           

花敬群12日上午出席「信義兒福B2都更案」簽約典禮,受訪時談到南機場附近一塊地要蓋社宅,目前最大的困難就是北市府要求住都中心要回饋,「這是讓我們無法接受的事情」;花並強調,住都中心沒有賣任何一間房子,但北市府竟然要求公益回饋,要回饋什麼?媒體追問,北市府有明確要求嗎?花說,北市府要求捐2%樓地板,他與北市府講很久,北市府就是不讓,此案已談了1年了。

都更依法有容獎,也有公益回饋的規定,不獨南機場如此,其他的都更案也都依法辦理。例如一水之隔的新北市,今年5月新北市府推動都更三箭及社宅政策,板橋港子嘴段都更案事業計畫即獲容獎,新大樓可蓋448戶,並回饋社宅17戶,雖有議員認為比例過少,但這就是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辦法的規定行事。

花敬群摃上北市府,所持理由是「百分之百公益的案子,為什麼還要進行公益回饋?」其實並未反映真實情況,雖然南機場這塊地全部蓋社宅,但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的容獎卻不做公益,是要做什麼?

而且,都市更新條例及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都有明確規定,後者第6條甚至明訂依公辦都更案實施者應視北市府需求及地區發 展特性,於建築基地內設置社會福利設施或其他公益設施,該設施應以捐贈樓地板面積方式為之;無法捐贈者,應以提供經費予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替代。該辦法並未排除全部蓋社宅的情況,北市府若未依法要求回饋,以民進黨政府一貫伎倆,難道日後不會拿這個案子追殺蔣萬安?

花敬群說,此案已經談了1年了,但北市府更新處卻說此案是住都中心今年8月向北市府申請擔任實施者,收文後發現未提出更新公益性構想、基本說明不一致等細節,所以退回要求補正,但至今仍未提交補正資料。如果北市府更新處說法屬實,花敬群顯然刻意誇大。

再者,如果花敬群是民進黨政府社宅的主要推手,法規不會不熟,應深知相關法規都有公辦都更回饋的規定,既然要申請擔任南機場都更社宅的實施者,即使不想捐出樓地板,連更新公益性構想也都不提,例如社區托嬰、托幼需求,就強要北市府放手,北市府若乖乖聽話,今天放手反而變成明日放水,日後若代誌大條,責任要算誰的?                  

公益 北市府 都更

延伸閱讀

大直發展重要關鍵 蔣萬安主持劍南路TOD動工、預計2029完工

韓媒關注大巨蛋漏水 蔣萬安要求隨時會勘:漏水就罰

網憂蟑螂老鼠..北捷想在禁止飲食區賣食品 蔣萬安:會包好

影/中颱「天兔」來襲 蔣萬安:市府隨時掌握颱風狀況

相關新聞

賴清德震怒促呂政璋閃辭? 潘孟安:別看圖說故事

台灣金聯前董事長呂政璋上任僅3天閃辭,傳出是因賴清德總統震怒所致。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天表示,他認識呂政璋,也有推薦,這...

秘魯機場台灣廣告遭陸施壓撤下 洪孟楷:政府要表態

秘魯今年主辦亞太經合會議(APEC)年會,卻傳投放在秘魯利馬(Jorge Chávez)機場的台灣廣告遭中國施壓撤下。國...

財劃法初審過…蔣萬安:有苦難言 籲調高營利事業額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上午赴北市議會專案報告,北市議員針對近期初審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質詢,認為初審版本對於北市更加...

賴政府不排除先進核能 賴士葆:民進黨未修黨綱都是假話

賴清德總統多次強調台灣要加速接軌全球減碳進程,並說台灣並沒有排除先進核能。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臉書批評,賴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美日外長APEC會談 重申美日同盟、台海和平重要性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今天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與日本外務大臣岩屋毅會談,重申美日同盟攸關印太地區的安全與繁榮及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

翁柏宗條款今三讀 黃國昌:卓榮泰應答是否重送NCC名單

立法院在野黨團力拚今天完成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三讀,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三讀通過後,行政...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