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綠媒小弟三振出局 翁柏宗這點不如呂政璋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將施行日期於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基礎上,再加上明訂施行日期,徹底刪除萬年延任條款,目的就是為了讓代理主委翁柏宗下台;為了翁一人搞出這麼大的陣仗,翁失顏面,雖要怪自己沒有呂政璋的自知之明,但讓翁難堪的,何嘗又不是民進黨政府?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延任條款,任期改為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但該法第16條載有「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等文字,行政院以此為翁柏宗「延壽」,使得上會期三讀通過的NCC組織法修正案如同白修一場,翁也因此又當了三個多月的代理主委。
藍白沒有放過翁柏宗,再提修法堵住「巧門」,在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再增列第二項,「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如此一來,不僅拿掉翁柏宗的代理主委,也讓他失去再獲提名的資格,等於是三振出局。
不知是翁柏宗熱衷當大官,還是民進黨非要他來當NCC主委不可,行政院不惜擅自解釋法令保送上壘,終於惹怒立法院;國會以大陣仗修法請他走人,翁柏宗可能是絕無僅有,但留下卻是不光榮的印記。
翁柏宗的爭議來自說不清楚的政媒關係,有立委甚至批他是「綠媒小弟」,在電視台審議中穿針引線、違法洩密,時時向業者報告進度;日前更被立委踢爆,過年送高價海鮮竟是由業者買單,有媒體找到魚販,聯繫受訪時,沒想到因翁「申訴」而取消採訪。不談檢方已分案偵查,翁在公務、私德均顯已不足以擔當獨立機關的主委,民進黨一味力挺,不知所為何來?
其中最讓人訝異的,莫過於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她指在野黨戴著有色眼鏡討厭NCC,只為癱瘓NCC;但她忘了,其實最早戴著有色眼鏡討厭NCC是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儘管已對中天新聞開罰100萬元,蘇還是怒罵NCC「誰都管它不到,但它也什麼都不管」,導致當時主委詹婷怡請辭,對照翁柏宗八風吹不動,還真是強烈對比。
另一個對照組是「壽命」只有三天的台金聯前董座呂政璋,他在各方質疑及爭議聲中接下印信,還說他雖被稱為「小蘿蔔頭」,但「蘿蔔愈小愈好吃」,將以海外行銷及創投的經驗會為台金聯成功「再轉型」,但隨後傳出因賴清德總統震怒,呂上任僅3天即閃辭。
與呂政璋交好的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今天說,呂的人事案是為國家舉才,其他不用多著墨,外界不要看圖說故事。但外界卻寧願賴清德總統能夠為了爭議的人事安排偶爾「震怒」一下,若能如此,也許不勞藍白大動作修法,就能請翁柏宗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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