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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台灣沒賣的才收費
NCC官員指出,這些產品配備的聯網頻段與功率若不符合台灣的規定,恐會干擾警察、消防、機場的無線電通訊,影響社會的安全。十多年前,NCC就有明文規定,民眾若是自海外輸入三部以上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產品,必須繳交審查費六百元,購入兩部以下則無需收費,僅需要上傳自用切結書與產品的規格型錄。
然而,這幾年,各式聯網產品輸入台灣愈來愈多,NCC統計,一一二年有兩萬五千餘件,一一三年大幅成長至四萬餘件,NCC需要投入愈來愈多的人力及資源進行管理,因而決定徵收行政規費。去年七月十二日,已預告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今年二月三日發布施行、二月五日生效。
按照這項規定,民眾自海外購入配備Wi-Fi、藍牙的3C、智慧居家產品,並採郵寄方式寄回台灣,NCC都會收審查費七五○元;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來的產品,器材數量五部以下,免繳審查費。
NCC官員指出,過往的行政規費是六百元,財政部要求各部會每三年都要檢討規費,因此,此次公布修正法案時,即訂出七五○元價格。大部分的3C、智慧家居產品,都是進口商進口,民眾在台灣購買這些產品,審查費用由進口商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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