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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人在獄中告贏名嘴 吳子嘉辱人「雜碎」判拘役刑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名嘴吳子嘉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政治評論員黃光芹批評美麗島電子報的民調是假,以不堪入耳詞彙批評柯、黃女,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院開庭,吳承認犯罪,法官判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法官審理認為,吳子嘉在密接時間、相同地點辱罵黃光芹、柯文哲數次,以一行為評價較為合理,吳的一行為同時侮辱2人,應依刑法從一重處斷。
柯文哲目前因案羈押禁見人在獄中,他與黃光芹向吳子嘉求償100萬元,刑事法官審查,將求償案移由民事法庭分案審理。
起訴書指出,因美麗島電子報的總統大選民調被柯文哲、黃光芹批是假民調,吳子嘉2024年1月4日晚上8時許,於直播節目中對柯文哲、黃光芹以不雅的言詞辱罵。
其中,吳子嘉辱罵柯文哲部分,包括「渾蛋」、「雜碎」、「小丑」、「狗」等,而對身為女性的黃光芹而言,吳子嘉出言辱罵的語彙,更是不堪入耳、難登大雅之堂,柯、黃女蒐證後,對吳提告公然侮辱罪。
檢方認為,吳子嘉經營自媒體,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對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可能會造成更大影響,要承擔較大的言論責任,經檢視,吳的前後文對照、相關言論顯然不是口頭禪,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他,吳日前在審查庭認罪。
判決指出,吳子嘉不思理性評論時事,於直播節目上公然以言語侮辱柯文哲、黃光芹,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考量吳坦承犯行、尚未與柯、黃和解,審酌吳子嘉的素行、教育程度等,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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