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逾300名公務員違法赴陸 監院糾正政院、教育部

共諜案近期頻傳,公務員赴陸情況更受關注,監察院揭露,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機關未確實調查及追究違法違規赴陸公務員之行政責任,已是國安隱憂,監察院通過監委林文程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權責機關,籲積極因應及改善。
林文程說明,本案調查對象公務員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且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文職公務員,總計近10年間計有318名公務員違法違規赴陸,其中含高階文官55人、基層文官263人,當中也可能還有未經發現的「黑數」。
林文程指出,基層文官263人中,警察人員即占165人,但並非警察人員違規情形特別嚴重,是因警政署定期辦理赴陸清查,另外陸委會也有赴陸抽查作業,但其他機關均無;若以警察人員占公務員比率粗略推估,違規赴陸人員累積恐逾上千人。
林文程批評,許多案件本應請當事人說明,但機關卻未積極配合來確實瞭解,衍生少數當事人敷衍陳述或以生成式AI(人工智慧)產製陳述意見書,甚至根本不予陳述,致使案件雖有裁罰,卻仍無法知道人員赴陸實際行程及事由;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知情,卻未能採有效應處作為,有違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及維護國家安全之立法意旨,也動搖國民對於公務員忠誠義務的信賴。
林文程提到,除司法院和考試院所屬各有1名高階文官違法赴陸外;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高階文官違法赴陸之53人,除經內政部裁罰外,其服務機關均查無相關行政懲處紀錄,有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規「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且相較基層文官違規赴陸即受懲處,顯有失衡;在基層文官違規赴懲處情節,同一類型之違規事實從大過乙次到根本未簽辦追究行政責任都有,懲處寬嚴程度不一,也有違平等原則。
林文程表示,本案調查對象雖然未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但因辦公務過程仍可能接觸機敏事務,像過去有國立中央大學前教授陳錕山投共案;審視違法違規赴陸案件背後原因,似非僅係旅遊、探親等單純原因,仍潛藏國安風險。行政院實應說明為何用極為簡單且核准率近乎百分之百的赴陸申請程序,也應通盤檢討及改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務員赴陸作業要點等。
監察院表示,林文程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案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本5月15日審議通過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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