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塑膠 延2035年禁用
全球塑膠公約第五次談判(INC-5)落幕,雖未產生公約,但對減塑里程碑仍提出具體目標。我國曾針對塑膠購物袋等四項塑膠產品,提出二○三○年全面禁塑目標,但環境部昨表示將改至二○三五年。環團批評,政策目標一延再延,若未拿出決心和魄力,再延五年也不會達標。
我國二○○二年開始推動限塑政策,二○一八年起陸續針對特定場所的塑膠購物袋、免洗餐具、飲料杯與塑膠吸管等四項進行管制,當時環保署還喊出二○二五年全面限用、二○三○年全面禁用政策目標。
但環團過去批評,台灣禁限塑政策廿多年僅部分成效,一次性塑膠品的產量不減反增,二○二五年要全面限用都達不到,二○三○年要全面禁用恐也會跳票。環境部長彭啓明日前也坦言,要完全達到我國原本減塑目標確實有相當難度。
環境部因而預計明年上半年邀各團體共同調整和研擬二○二五至二○三五年的減塑政策及目標,確定將二○三○年全面禁用目標延後五年。
全球塑膠公約 淘汰項目更多
首部全球塑膠公約在這次INC-5會議雖未出爐,但對未來減塑有大致方向,包含在二○四○年前全面淘汰用於固定及支撐氣球的一次性塑膠棒、一次性塑膠吸管、一次性塑膠飲料攪拌棒、一次性塑膠餐器具、一次性塑膠棒柄棉花棒、一次性塑膠購物袋、含有故意添加塑膠微珠的沖洗型化妝品與個人護理產品、玩具與兒童產品以及食品接觸材料、可氧化降解塑膠產品、含塑膠材質的香菸過濾嘴等。
彭啓明昨表示,相較於我國僅提出四項限塑產品,INC-5訂定要淘汰的項目更多,未來環境部減塑政策也會納入這些項目,比照進行。
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環汙組專員鄭泰鈞表示,台灣減塑廿多年來,大多僅針對一次性塑膠產品鼓勵不要使用,四項塑膠產品全面禁用雖從二○三○延宕到二○三五年,未來短短約十年要改變國人行為和社會文化幾乎不可能,環境部若不拿出決心和魄力減塑,只會讓政策目標一直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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