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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無罪判決遭撤銷 南韓大選再生變數

南韓最高法院於5月1日對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作出裁定,撤銷二審無罪判決,並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審。法新社
南韓最高法院於5月1日對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作出裁定,撤銷二審無罪判決,並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審。法新社

韓聯社等韓媒報導,南韓最高法院一日對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作出裁定,撤銷二審無罪判決,並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重審。

李在明原在一審中被判有罪,後於二審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二審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此次裁定意味案件將重新審理,讓選情出現變數。

韓國時報指出,這項裁決不代表李在明立即喪失六月三日總統大選的參選資格,因為重審通常需要幾個月,不太可能在大選日前宣判。但發回重審勢必再度引發李在明是否適合作為候選人的政治爭論。

韓聯社報導,十二名大法官中有十人認為李在明有罪,兩人反對。最高法院認為,李在明曾表示他和牽涉大莊洞地產弊案關鍵人物、已故城南城市開發公社開發處第一處長金文起打高球照片是造假,堅稱不認識金文起等說法,都算公布虛假訊息,二審的認定不當。

最高法院快速審理此案,收到上訴後僅卅四天就宣判,也引發爭論。批評者指司法政治化干預總統大選,其他人則認為,鑒於大選投票在即,法院更有必要加速審理。

根據南韓法律,若最終被判處徒刑或罰款至少一百萬韓元(約台幣二萬三千元),李在明將在未來五年喪失參選公職資格。

執政黨國民力量黨要求李在明退選,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則力挺李在明。李在明表示判決與他預料不同,但法律也屬於國民共識,民意最重要,政治終究是由國民做主,他將順從民意。

南韓四家機構一日聯合發布大選民調顯示,李在明支持度百分之四十二,排名第二的代理總統韓悳洙百分之十三,其他可能人選都只有個位數。

韓悳洙一日宣布請辭代理總統,將於二日在國會正式宣布競選總統。一般認為,國民力量黨為首的保守派陣營將迅速推舉單一候選人,與李在明一搏。

韓悳洙請辭後,本應接任代理總統的財政部長崔相穆也因遭國會提案彈劾請辭獲准,總統職務將由教育部長李周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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