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男手機被偷想討回 警方1理由竟說「不能還」…法官痛批荒謬
![警方認為將手機物歸原主會觸犯小偷的隱私權。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ngimage 警方認為將手機物歸原主會觸犯小偷的隱私權。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ngimage](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06/0/31450143.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英國威爾斯一名男子的手機被偷,到警局報案以後警方也協助找到小偷本人。不料,小偷拿走手機後自己使用了這支手機,讓手機裡面留有小偷個人的資料,所以即使已經找到手機和小偷,警方卻說不能將手機取回,否則會觸犯當地隱私法規。
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2024年5月18日,梅爾文(Melvyn Mainwaring)起床以後,發現自己的手機、提款卡、交通卡都不翼而飛。梅爾文報警以後,警方循線找到33歲的李德(Daniel Reid),發現他偷走手機自己使用。
不過令梅爾文詫異的是,即使已經找到手機,威爾斯警方卻拒絕協助將手機取回。警方告訴他,由於當地有資料保護法規,拿回手機會觸犯這項法規,因此不能將手機交還給他。
此案於今日開庭,法官在法庭上批評這個做法實在太荒謬,並且命令警方將手機交還給梅爾文。法官表示,李德偷走手機時,都沒有想到要尊重梅爾文的隱私,警方怎麼反而反過來尊重小偷的隱私權,這麼做根本毫無意義,而且非常荒謬。李德在法庭上承認犯下三項入室竊盜罪,和一項違反保釋法的罪行,被判入獄三年九個月。
這不是李德第一次犯下入室竊盜案,同年4月16日,他以客人身份入住飯店,接著趁員工不注意的時候撬開收銀機偷錢。6月1日,他到朋友家作客,但他離開以後,朋友媽媽發現家中600英鎊(約新台幣24,000元)的現金、冰箱裡的牛奶、起司和點心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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