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不滿男童「沒有讓路」!6旬男爆怒掌摑10歲兒童 判刑結果出爐

不被讓路就發怒傷人?新加坡1名60歲男子搭乘升降機(電梯)下樓,因不滿升降機外的1名10歲男童沒有讓路,於是厲聲質問男童為何不讓路。之後男子更因對男童的反應感不滿,打了男童一巴掌。近日男子被控蓄意傷害兒童,遭判處罰款4000新加坡元(約新台幣98814元)。
綜合外媒報導,事發2024年7月3日下午4時許,居住於新加坡西海岸路附近公共房屋的60歲被告薩巴仁(譯音),推著1輛單車搭乘大廈升降機(電梯)下樓,到達大堂後,薩巴仁見到升降機外站著1名抱著嬰兒的老翁,另一邊則站著10歲受害男童及他的2名朋友。
當時受害男童與2名朋友騎單車到達事發地點,並在大堂等候另1名朋友下樓去玩耍,等候期間就遇到薩巴仁。薩巴仁覺得男童及其朋友阻擋他步出升降機,於是狠瞪他們,並質問他們為何不讓路。當時男童和朋友都沒有回應薩巴仁,而男童嘴裏含著1支棒棒糖,他先笑出聲,然後低頭看看,目測有足夠空間給薩巴仁推著單車通行,於是沉默抬頭看向對方。
薩巴仁被男童的反應激怒,自覺男童「不尊重」他,於是揮手掌摑他的臉部,之後沒有理會男童情況就騎單車離開。男童被打後隨即痛哭,而其他玩伴也失了興致,決定先陪男童回家。在朋友鼓勵下,男童當日下午就報警,並於翌日去診所驗傷,而傷勢並不嚴重。
被告薩巴仁因掌摑男童被控蓄意傷害兒童,於今年3月6日被當地法院判處罰款4000新加坡元。
延伸閱讀: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