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8年從不提…45歲夫腦中風離世 妻申請遺屬津貼才知他每月「大筆支出」
縱使是面對相處多年的伴侶,依然會有不願傾訴的秘密,然而若為牽涉彼此權益的大事,仍需盡早與另一半講明才好。日媒報導,一名48歲的女子在丈夫過世後,為了申請遺屬年金給付,在準備相關資料時才發現,戶籍謄本上顯示丈夫曾有離婚紀錄,然而對方生前從未向她告知此事,後續更查出丈夫與前妻育有一子,令她相當傻眼。
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一位化名伊藤香織的48歲女性,在8年前與小3歲的祐介(化名)結婚,因為晚婚,兩人也達成不生小孩的共識。
從事顧問相關工作的祐介,其薪資水準在同齡乃至業界內都是佼佼者。生活條件優渥、又無須養兒育女,兩人一直過著如新婚夫妻般甜蜜的生活。然而好景不常,在香織48歲這年,年僅45歲的祐介便因為腦中風過世了。
在處理完喪葬事宜後,香織也逐漸從悲痛中走出來面對現實。丈夫過世後,除了健康保險的退保是由生前任職的公司辦理外,戶長變更、喪葬津貼、遺屬年金等都需要香織一個個處理。
在日本,遺屬年金分為繳納國民年金者可申請的遺屬基礎年金,以及加入厚生年金(類似台灣的勞保制度)者可領取的遺屬厚生年金。但由於兩人未育有子女,因此香織只能申請遺屬厚生年金的給付。
不過,在準備申請所需的資料時,香織才得知,戶籍謄本上註有丈夫曾離過婚的紀錄,而對方生前從未向自己提及。大受打擊的她選擇進一步調查丈夫的背景,發現對方不僅與前妻有一個小孩,每月還會固定支付12萬日圓(約新台幣2.5萬元)的扶養費。
與此同時,香織也發現自己沒有領取遺屬厚生年金的資格了。根據相關法律條文,遺屬厚生年金的目的是照顧依靠死者維持生計之遺屬,其領取優先順序為,育有子女的配偶及子女、未育有子女的配偶、父母、孫子、祖父母。由於祐介生前會支付扶養費給與前妻所生的小孩,得以證明小孩需依靠他維持生計,這筆年金最終由對方獲得的可能性極高。
「為何不告訴我這件事呢」,香織曾經堅信兩人都是彼此的第一段婚姻,然而因祐介已經過世,她再無從得知對方隱瞞不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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