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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定TikTok不賣就禁合憲 川普:我說了才算
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7日裁定國會去年通過的TikTok「不賣就禁」法律合憲後,20日就要重返白宮的總統當選人川普隨即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表明,這事仍「由我做主」。
大法官17日就俗稱不賣就禁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PAFACA),裁定並未違反美國憲法第1修正案,即禁止國會制定任何剝奪言論自由等自由及權利的規定。
CNN女記者潘蜜拉.布朗(Pamela Brown)立即詢問川普對此的說法。川普直言,「這事情最終(仍)取決於我,所以妳會看到我(就任後)會怎麼做」。
布朗並追問川普未來是否將採取措施,以試圖扭轉這項19日就要生效的法律。川普答道,「國會已把決定(權)交給我,所以我將做出決定」。
美國國會去年4月以跨黨派的壓倒性多數通過PAFACA,總統拜登同月簽署,規定除非TikTok在本月19日前脫離其中國大陸的母公司「字節跳動」,並找到中國公司以外的買家,否則將禁止TikTok在美國營運。TikTok和字節跳動去年5月就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告,主張該法有違憲法第1修正案。
但PAFACA中有1項條款也規定,若有證據顯示TikTok脫離字節跳動的行動出現「重大進展」,那美國總統有權延緩該禁止性法律90天。川普去年11月宣布將出任白宮國安顧問的沃茲(Mike Waltz)日前對福斯新聞說,基本上這給予川普時間,能讓TikTok暫時營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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