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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體大系主任涉霸凌? 校方:輔導管教確實失當但不構成霸凌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系主任涉霸凌案,指教育部、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竟官官相護,控訴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系主任逼迫社團成員在外執行防護勤務的收入必須回繳,以及還有刀插課桌、踹破系辦門牆等事。
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今聲明說,該案調查結果不構成霸凌,但調查報告所述教師輔導管教確實失當或社團經費使用疑義,將另行移送相關權責單位續處,並配合教育部後續調查。
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聲明說,該案均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有關師對生霸凌處理規定辦理,並於學校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後,將處理情形、調查報告、防制委員會及學校會議紀錄報教育部備查通過,並無袒護情事,後續將遵照教育部指示續處,以昭公信。同時也說明如下:
一、 運動治療研習社疑似師對生霸凌部分,113年5月接獲檢舉,學校立即進行校安通報並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組成調查小組,聘請三名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師對生霸凌事件專業調查人才庫」校外委員(含一名律師)受理並進行調查,調查結果不構成霸凌,並將調查報告依規通知行為人及被行為人,且載明如有不服可依法向教育部陳情。
二、 惟雖不構成霸凌要件,然針對調查報告所述教師輔導管教確實失當或社團經費使用疑義,將另行移送相關權責單位續處,並配合教育部後續調查。
三、 至有關針對助理或學生失序行為部分,經查案發於108年前,是時學校業約談該名主任,予以嚴正糾正及警告,且毀損公物部分由該名主任自費修繕,其後類似行為未有陳情再發生。
四、 學校重視教職員工生工作及學習權益,對於霸凌絕對零容忍,社會各界倘有進一步陳情或新事證提供,得洽(04)22230363專線,均將依規立案調查,力求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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