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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懲戒權被刪 家長團體:應停止粗暴修法
行政院上周確認通過刪除民法第1085條家長的懲戒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家長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懲戒不是暴力,刪除民法第1085條是錯誤決策。
家長團體指出,強烈反對行政院推動刪除民法第1085條家長懲戒權的修法。「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應著眼改進條文內容,而非全面刪除。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以平衡家庭教育權利與兒少保護的需求。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正向管教需要資源與指引支持,但家長的需求長期被忽視,無法有效落實。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建議提供8小時有薪親職假,並推廣親職教育課程,這些需求卻未被納入修法考量。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應停止粗暴修法,立即停止刪除民法第1085條,避免破壞家庭教育的基礎。提供實質支持,增加家庭教育資源,推動親職教育計畫與親職假政策,讓家長能履行教育責任。優化條文設計,保留懲戒權條文,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平衡家庭教育權利與兒少保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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