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罕病兒家長 寫信求助總統

高雄市16歲王姓多重障礙學生智力停留在嬰兒期,父親3度為他申請緩升高中都遭駁回,王父無奈寫信給賴清德總統,請求正視罕病兒就學困境。高雄市教育局指出,王姓學生未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需長期請假復健,且成績皆達及格標準,因此申請案不通過。
本報上月獨家披露罹患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ALD)的趙姓小六男童,二度申請暫緩升上國中遭高市教育局拒絕,趙母憤而寫信向賴總統陳情,事隔不到2個月,又有罕病兒家長寫信向賴總統求助,凸顯罕病兒就學困境,總統府都是回覆「非常關心與重視」,並將信轉給高雄市政府處理。
王姓國三學生因腦部發育不全伴隨多重障礙,父母帶他尋遍名醫,但語言能力仍喪失,雙腳蜷曲不良於行,只能坐嬰兒車代步。王父說,復健器材昂貴、須量身訂做,實在負荷不起開銷,罕病家庭已非常弱勢,又受到不平等對待。
王父說,兒子身高120公分、體重僅18公斤,外表像5、6歲孩童,智力卻停在6、7個月嬰兒狀態,無法去小兒復健科復健,成人復健科也不收治,僅能仰賴學校的職能與復健治療。國二通過第1次延長修業年限,之後3次申請都不過,理由是「不需要」。
王父指出,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國中小可延長2年修業年限,高中可延長4年,不明白為何申請不過,教育局審查標準在哪?「難道家有身障兒才會感同身受」,他寫信向賴總統陳情,爭取與趙姓男童一樣,可再次獲延長修業年限的機會。
教育局指出,王生就讀特教學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為多重障礙,去年申請鑑定安置(即國中跨教育階段升高中職延長修業年限),但未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需長期請假復健,且成績皆達及格標準,申請案不通過。
王生法定代理人倘對鑑定安置結果有疑義,30日內可申訴,因家長未在行政處分救濟期間申訴,視同接受鑑定安置決議。如仍有延長修業年限需求,可在高中職階段提出,就學期間,學習輔導與支持服務均可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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