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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病兒教育困境 學者:應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
不到2個月,高雄市接連有2名罕病兒因申請延緩升學遭駁回,家長只好寫信向總統陳情。特殊教育學者指出,特教觀點認為障礙程度再重,都不是延後上學的理由,但應保障家長教育選擇權,如何取得平衡應重新檢視。
特殊教育學者胡永崇指出,延緩入學和延長修業年限,在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評定會議存在很大爭議,主要爭點在於鑑輔會委員希望身心障礙學生趕快受教育,對成長更有幫助,有些家長理解後多能同意。
不過,對自主性較高的家長來說,鑑輔會駁回罕病兒延長修業年限的決議,侵犯家長教育選擇權,造成父母更大的失落。
胡永崇建議,特殊教育相關法規將來修法應該更明確,家長提出延後上學或升學申請應予同意,並設下但書,若父母違反條件即馬上撤銷,或可解決爭端,原則上給予最大彈性空間,是特教法的精神。
高雄市議員湯詠瑜說,審查特殊生延長修業年限3要件,包括重大疾病住院、長期請假、成績不及格,應是參考基準而非絕對基準,如果套用同一框架審查,並非特教法立法的初衷,何況每個罕病兒狀況都不一樣。
湯詠瑜表示,申請案皆須經過學校的委員會審核通過才會向教育局提出,鑑輔會雖有把關的必要性,仍應衡酌特殊個案,充分尊重學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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