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荒 蔣萬安怒轟中央「輕地方」應自主聘用年限

物價高,北市近3年代理教師荒,常有學校開6、7招仍找不到人。市長蔣萬安日前市政會議重砲中央,表示台灣目前仍「重中央、輕地方」,地方政府連代理老師的聘任年限都沒自主權,就完全失去地方自治精神。要求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地方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
代理教師招不到人,讓台北市等都會生活物價高的縣市學校相當苦惱,北市教育局表示,根據中央法規,代理老師的聘用須控制在教師總員額8%以下,雖然北市已有各式增加專任教師的措施,但加上正職教師長期請產假、育嬰假、侍親假等原因,代理教師仍是不可或缺。
教育局表示,有意任教者首選當然還是考上專任教師,因此代理老師本來就招考不易,應徵比例少,學校甚至要招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而招考代理老師需經過20至30次的學校也不少見。因此通過學校教評會考核機制,讓優秀且已經在學校服務的代理老師能留校,不只能減輕行政負擔、也減少代理老師的高流動率,更能激勵代理老師的留任意願並提高教學品質。
由於目前中央規定,代理教師最多可連續聘3年。針對台北市代理教師招募難的問題,蔣萬安日前市政會議裁指示事項提到,關於學校代理老師最多只能聘任3年的規定,這一案雖教育局發函教育部仍不同意,所以他不同意解除列管。
蔣萬安說,教育局雖然已經發函教育部,但他希望看到具體的結果以後再解除列管,因為從這個案例上,看到台灣目前還是重中央、輕地方,地方政府如果連代理老師的聘任年限都沒有自主權,就完全失去了地方自治的精神。 因為教育部從課綱管到大學學雜費,管到代理老師聘任的年限,蔣說,他認為並不符合地方自治或大學自治的精神,所以這個部分持續列管。
據了解,代理教師議題列管原因,是4月15日市政會議時,教育局STEAM及新科技教育計畫執行成果的專案報告,蔣萬安對目前整體教育環境的議題廣泛的指示的決議,其中之一就是代理教師聘期限制,要求教育局研議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續聘年限由直轄市政府自訂,提供更多彈性使更多師資進行跨域教學。
根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對於表現優良且符合學校需求的代理教師,學校在首次聘用後,可以再續聘二次,最多聘用到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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