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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國小校長強制猥褻遭判刑 高市教育局回應了
高雄某國小校長去年帶隊到台東參加聯合運動會,晚上聚餐後,邀約一名女老師到房間聊天,竟伸手勾脖、強吻,掀裙磨蹭女老師下身,被台東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4個月有期徒刑。對此高市教育局回應,已將該名校長調離現職,經調查屬實依法解除職務並移付懲戒。
判決書指,該校長於去年3月某天到台東參加聯合運動會,當晚與他校4名教職員餐敘,返回宿舍後邀約1名女老師到他房間聊天,卻以手環勾女老師頸部、強行舌吻,還將女師壓制在床沿,掀裙子用下體磨蹭女老師下半身,過程中不理會女師抗拒,強制猥褻得逞。
女老師藉故逃離現場,並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校長否認犯行,辯稱當晚聊天,女老師述說其戀愛史,誤會獲女老師默認,情不自禁去抱、親吻她,但沒有撫摸脖子、強吻或掀裙以下半身磨蹭下體等強制猥褻行為。
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及手機通訊後,不採信校長說詞,未見悔意,且至今未能與女老師和解及獲諒解,判2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高市教育局表示,有關該校長於外縣市辦理活動期間,對他校教師不當行為遭判刑一案,獲悉即啟動調查,並調離現職,經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委員會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屬實。
教育局說,已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審議予以解除職務,不予回任教師,最重將終身不得聘任為教育人員。另考量所涉案情節重大,嚴重違背教育倫理與社會期待,同步循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
教育局重申,絕不容忍教育人員有任何形式的性別不當行為,無論發生場域是否於校園場域,依法嚴懲校長校外不當行為,絕不寬貸,並已責成所屬學校加強校園安全教育訓練,定期進行性騷擾防治宣導,以營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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