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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女心切!台南媽被控衝教室罵同學「神經病」 這原因獲判無罪

陳姓女子不滿就讀國小女兒在校因書本掉落遭同班同學踩踏而起爭執,認導師未公平處理,前年初趁午餐時間衝入教室內,被控當眾朝該學童罵「神經病」而挨告,陳女喊冤「沒說過」,現場僅1名特助作證,法官認特助與陳女間已有衝突,無法單憑其證述遽認陳女出言辱罵而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陳女因女兒與同學在學校因書本掉落事件而爭執,雖經導師介入,陳女認為並未公平處理,便邀不知情友人,前年1月8日中午到校在辦公室未見到導師,便於午餐時間,未經校長、老師允許下,即衝入教室。
陳女朝對方罵「神經病」,還大聲要求該學童向女兒道歉,學童遭驚嚇不知如何反應,隨後校長、老師將陳女等人帶離教室。警方獲報到場,該學童家長也對陳女提告,被訴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公然侮辱罪嫌。
陳女說,她是問大家有沒有看到書本掉落事件等,並沒有說「神經病」。她也說,當時小朋友正在吃飯,便在講台處對著該名學生及特助的方向講話,後來校長到場後,將她們請出去。
特助表示,當天陳女直接站在講台上質問事發經過,過不久後校長等人就到場了,但是她們還是一直在教室內,並罵學童是神經病,一直要求向她女兒道歉。
然而,陳女進入教室期間,導師、主任、組長全程在場,校長接獲通知也趕到現場,導師等人均表示未聽到陳女辱罵「神經病」。
台南地院指出,陳女突如其來進入教室,為在場眾人目光焦點,若她確有辱罵學童 「神經病」,導師等人中,理應會有人親耳聽聞,惟導師等人均未證稱有聽到。而特助固證稱陳女有辱罵神經病,但與陳女間既存在衝突、對立性,自無法單憑其證述,遽認陳女出言辱罵學童,認陳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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