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再爆12遠洋漁船剝削移工 籲納勞基法
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今發布最新調查報告,揭露2019年至2024年遭印尼漁工投訴疑似涉及強迫勞動和非法漁業的10起案件,全數案件與12艘台灣籍遠洋漁船有關。綠色和平東亞分部台北辦公室表示,行政院應公布「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立法時程,並承諾將外籍遠洋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
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表示,農業部日前宣示2026年要讓台灣遠洋漁業從美國勞動部的「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移除,但從綠色和平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中的漁工證詞指出,12艘遭投訴的台籍漁船皆疑似涉及「欺騙」與「扣留身份證件」等兩項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指標。而其中的11艘台籍漁船也疑似涉及「濫用弱勢處境」及「抵債勞務」等指標,使漁工陷入債務及剝削的惡性循環中。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說,上述案例再次暴露台灣遠洋漁業長期欠薪及被迫留守的問題,漁業署知情卻默許的態度,形同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的幫兇,嚴正呼籲政府應監督所有漁船的薪資正常發放,並讓遠洋漁工擁有轉換僱主的機制,同時盡速廢止漁工聘僱雙軌制,由勞動部主管遠洋漁工勞動事務,讓遠洋漁工也回歸勞基法。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儘管漁業署已陸續強制遠洋漁船裝設攝錄影系統(CCTV),紀錄船上工作情形,但當面對漁工遭受海上霸凌、不當對待等事件時,漁業署仍多採信資方說法,以無勞動剝削情事結案,根本沒有採取任何對漁工的保護作為,CCTV形同虛設。
鍾孟勳說,政府應立即啟動調查報告中疑似違反「境外聘僱非我國籍船員管理許可辦法」船隻,並公布調查結果,也應立法規範企業應實施人權與環境盡職調查,讓漁貨採購來源透明,確保供應船隻符合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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