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案234億罰鍰換投資7億美元 洪財隆揭露高通和解案內幕
立法院即將審議公平會新任委員提名權,提名續任的公平會委員洪財隆日前被在野立委點名,指其在全聯併大潤發案及高通和解案有問題,將「嚴格檢視」,洪財隆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指出,高通案原本雖被公平會開罰234億元,但已透過行政訴訟申訴,罰鍰尚未定案,他主張加碼投資台灣至少7億美元,事後證明高通投資金額已超過14億美元,對台灣半導體產業幫助甚大。
洪財隆之前列席立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人事權時,被爆在全聯併購大潤發結合案,另外要求全聯每年捐款3億元,涉及違反不當聯結原則;另在2017年美商高通專利案,公平會原本裁罰新台幣234億元罰鍰並要求改正違法行為,後來卻在2018年8月與高通達成訴訟上和解,高通承諾在台進行5年產業投資方案,投資7億美元,洪財隆是當初主張和解派重要委員。
洪財隆今天接受自由時報「官我什麼事」節目訪問,還原當初高通和解案始末。他說,當時他剛上任公平會委員,公平會做成234億裁罰後,高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訴訟,因為自己主要專長是法律與經濟學,從經濟角度認為這樣下去對台灣不一定有利,因而主張和解。
他說,主張和解理由有二,一是高通行為屬於新型態的專利行為,在手機上有上千種專利,與一般專利不同,認定相當複雜,學界也是眾說紛紜,本身就有很大爭議過程,例如高通雖被美國聯印交易委員會(FTC)起訴,但上訴後勝訴,可見是有爭議。
其二,高通有一些核心商業模式,例如沒有契約就沒有晶片,或是高通稅、整季計價等,畢竟高通是全球無線通訊龍頭,是開路先鋒,商營模式不可能因為台灣處分而改變,難道公平會要一直處分,罰到高通離開台灣為止?如此魚死網破,對台灣產業未必有利。
洪財隆舉例,高通案一直走下去曠日廢時,例如南韓也在2016年處罰高通,但到現還在打官司。因此對於有人說公平會和解造成國庫損失234億,洪財隆並不認同,他說,裁罰高通234億元,是尚未決定的利益,因為還未到終局訴訟,要終局結束,才能確定國庫否有234億收入,何況訴訟很反覆且漫長。
洪財隆強調,如果與高通和解,高通行為改變之外,還可以加碼投資台灣,最後要求高通五年內加碼投資台灣7億美元,事後證後高通在2023年在台已投資超過14億美元,而且這只是帳面投資,高通後來在新竹竹科設立全球第一個海外研發中心,還有很多中心,例如智慧研發及多媒體研發中心,5G毫米波測試中心,除聘用超過一千個以上高階工程人員外,5G毫米波也幫助國內半導體進行測試,讓廠商產品可以賣到海外去,對台灣產業助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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