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商業公司法新規上路 公司申報責任、罰款規定出爐
英屬維京群島(BVI)在之前的商業公司法修訂後,已經開始要求公司提交財務報表,不過BVI近期又通過《2024年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修訂)法案》(新公司法),並於1月2日生效。專家提醒,這次的法規變更對於投資BVI公司的企業和個人有重要影響,大家應留意這些修訂才能應對。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廖家琪解釋,根據新公司法,BVI公司需要收集、保存並更新實質受益人(實際享有公司利益的人)的資訊,並向註冊處報告。這些資訊包括受益人的姓名、國籍、通訊地址等,此外,公司還需要提交股東名冊,其中要詳細列出所有股東的姓名和地址,甚至匿名股東也必須揭露。
這些申報有時間限制,公司需要在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完成首次的受益人和股東名冊申報,若有變更,則需在30日內提交,如果未能按時提交,將會被處以罰款,並且超過期限後罰款金額會遞增,若還是未能完成申報,註冊處有可能會將公司除名。
此外,對於新設立的BVI公司,必須在成立後15天內任命首位董事,並在任命後15天內向註冊處提交董事名冊,若未按時提交,也會被處罰。
新公司法還規定,在BVI公司申請存續證明時,必須確保公司已經完成所有必要的報告和歸檔,包括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實質受益人名冊和財務報表等,且該證明有效期為三個月。
廖家琪提醒,這次的修訂將公司報告義務從註冊代理人轉移到BVI公司自身,並新增了股東名冊歸檔的要求,台商如果有BVI公司,需要檢查目前的股權登記和實際情況是否一致,並進行必要的調整。
雖然目前提交的受益人資訊和股東名冊不會公開,但還是需要密切關注BVI政府未來的動向,並做好相應的應對措施。
廖家琪建議,這些變動可能影響BVI公司是否能順利獲得存續證明,進而影響公司運營和帳戶操作,因此,台商應該更謹慎地對待這些新規定,確保合規並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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