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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 新住民納「就服法」特定對象
![上班族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上班族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12/1/31484029.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我國新住民人數已突破60萬人,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往後新住民求職時,無論是否已經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可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領取職訓生活津貼,也可享有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等就業協助措施。雇主若聘雇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新住民,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1萬元的雇用獎助。
勞動部原本就訂有「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新住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協助,但只要新住民歸化取得國籍後,就立刻被排除適用,形同變相懲罰,為此新住民團體爭取鬆綁多時。
考量我國新住民人數漸增,勞動部近日從善如流預告修正法規,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的特定對象。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副組長王雅芬說,新住民基本法通過後,新住民範定範圍大,舉凡婚姻移民的陸配、外配,經濟融資移民的白領、轉為中階人力的資深藍領移工、新住民子女都屬於新住民範疇。
她進一步說明,考量婚姻移民的新住民,雖來台4到6年間可取得國籍,但在語言文字識讀能力、專業技能仍相對弱勢,因此無論是否已經取得國籍,這次都將因婚姻來台的新住民納入特定對象,適用勞動部的就業促進及協助措施,保障其就業權益。而原本的補助作業要點也將廢止。
目前就服法特定對象包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等,可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可領取職訓生活津貼,並提供就業諮詢、媒合工作機會、臨時工作津貼,也可運用求職交通補助金等。為提高雇主僱用意願,雇主若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特定對象,則可申請僱用獎助,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萬元,最長可領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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