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超級大地主浮現 彰化縣寧可當包租公不賣地

台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台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是台中市海線地區的大地主,台中市議員質疑彰化縣府13年來已處分超過20萬平方公尺土地,實收金額高達99億多元。對此,彰化縣政府回應表示,縣長王惠美2019年上任以來,才出售3.31億元,為永續財政,未來大面積縣有地均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也會與台中市府協商,帶動地方發展。

彰化與台中昔日都屬台中州,後來縣市分立,在分財產後,彰化縣在台中市及台中縣都有土地,面積約百公頃,後來,經重劃、標售等因素,逐年減少,目前仍保有約40公頃;此外,知名的東勢林場也是彰化縣農會所有。

台中市議員昨天在市政總質詢中,質疑彰化縣政府13年來,累計已處分68筆、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尺,實收金額高達99億多元,彰化縣議會並審查通過待處分的台中港土地超過2萬9000平方公尺約9000坪,市府應透過跨域治理平台,與彰化縣政府合作開發。

彰化縣政府回應表示,彰化縣政府位於臺中市海線梧棲、清水區縣有地,因位處縣府轄外,無保留作為公用使用需求,之前配合臺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完成市地重劃,過去是採出售方式辦理,但在釋出公有土地情況下,其實無形也帶動此一地區人流的進駐,促使臺中市海線的繁榮發展。

財政處指出,自縣長王惠美上任後,感於出售為一次性收入,為永續財政,位於臺中市海線大面積縣有土地改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保留縣府所有權之餘,也可提供民間投資利用,增裕縣庫收入並活絡經濟;而小面積、不方整或公私交雜等不利開發、不利地方發展土地則予以出售。

財政處指出,彰化縣政府自2011年至今,出售位在台中的土地雖有99億餘元,但自縣長王惠美2019年來上任來,才出售3.31億元,占其中的3.34%。其中位在臺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即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足見縣府保留縣產決心,接下來大面積縣有地也是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部分面積較小土地則予出租。

據了解,中市現有的彰化縣有地仍約有40公頃,依公告現值不到10億元,但市價可能百億元,縣府財政處人員指出,地方政府出售土地,只要面積超過500坪,就算議會審議通過,送行政院仍會打回票,因此台中市議員毋須擔心。

縣府強調,彰化縣政府與臺中市政府溝通本就暢通無阻,例如臺中市清水區縣有地相關產籍釐正等事宜,也蒙市府單位多方協助,未來將持續透過區域治理平臺等相關管道,活化縣有財產,增裕縣庫收入,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台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台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台中市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中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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