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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國營事業考績皆甲等…油電糖水員工 最高領4.4月年終

經濟部轄下的國營事業考績出爐。經濟部國營司昨天表示,行政院上周核定,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四大國營事業因政策任務充分落實,全數考績為甲等,員工最高拿四點四個月的年終獎金。
國營司司長胡文中指出,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分為兩部分,以考績來說,近五年四大國營事業的考績都是甲等,因此可以拿到最高兩個月的考績獎金,若是乙等則為一點五個月;另一部分則為績效獎金,以盈餘規模為標準,國營事業全數達標,因此也可拿到最高的二點四個月績效獎金。
胡文中表示,國營事業在年初都會設定目標,如果盈餘達標則可領到一點二個月績效獎金,而若盈餘超標百分之十二至十五,就能領到二點四個月。
不過,台電去年稅前虧損四一一億元、中油虧損三五五億元、台水虧四十一點八億元,僅有台糖稅前獲利五十七點五一億元,表現與二○二三年差不多。其中台電、中油已經多年虧損,員工還能領到高額年終獎金,也引發外界質疑。
胡文中對此表示,國營事業在設定目標時,都會排除政策因素,近幾年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都扮演了承擔防止物價上漲的角色,若是排除政策的因素後,其實獲利都是有達標的。
胡文中指出,中油、台電、台水的虧損,都是政策因素,如果能夠按照成本反映價格,是不會虧損的,也不能因此歸責國營事業的經營階層和員工,員工努力程度都還是很好,所以應該編列獎金,員工的績效是看員工,若因為政策影響全公司營運,讓員工領不到獎金,這就說不過去。
不過,根據規定,個別員工按所屬單位、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獎金也不同;考績不好的員工可能完全沒獎金,百分之廿五的員工會因個人考績乙等,領到的考核獎金在一點五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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