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力推新新併...新壽員工安置方案曝光 年資滿31年者拿51個月優退金
新光人壽員工安置方案的版本內容曝光。根據新光人壽董事會已通過的內部安置方案文件,為了能夠讓員工願意留下來打拚,這次不但給予全員留任跟工作權的保障,自人壽合併基準日起3年內採取「全員留用」制度,給予3年的工作權保障。同時,調動留任者必須符合勞基法第10條之1的規定;此外若員工選擇優退,則優退金最高可拿到46個月再加發5個月的平均月薪,等於51個月。
為了能完成「新新併」的最後一哩路,新光金三大子公司如火如荼加速員工安置方案的研議及完成相關程序,其中雖然新光銀行工會與資方的員工安置方案還在討論中,但員工人數最多的新壽今日已率先由董事會通過員工安置方案,具有高度指標意義。據這份未對外曝光的安置方案內容,留任獎金總共分成4級制,從滿半年到滿3年,給予1個月到2個月不等的留任獎金。所以,如果留任滿三年的話,就可以拿到加發六個月月薪的留任獎金。
此外,倘若員工另外有生涯規劃,這次新壽也通過優退方案跟離職方案。其中優退方案如果符合勞基法的自願申請退休條件,最多將以給46個月的平均月薪為上限,並且加發5個月的平均月薪。其中服務年資前15年的部分退休金將以平均月薪的2N(N為年資)計算,超過15年的部分就會以平均月薪1N計算,兩者相加最高可以拿到46個月再加發5個月的平均月薪,若依此條件推算,大約年資滿31年的員工可拿到此水準。
優惠離職的部分分成3級,如果未滿5年的話,將以平均月薪1.5N再加一個月的平均月薪給離職金,5年到10年的話平均月薪1.75N加一個月平均月薪,而10年以上的話,依勞資法的退休金標準計算年資的前15年平均月薪2N,超過15年的年資則平均月薪乘以1N,再以45個月的平均月薪為上限,並且加發一個月平均月薪。
另外還有年齡基數。如果是50到55歲的話,年齡基數為三,滿55到未滿60的話年齡基數為二。新光人壽在條件中也明訂如果服務年資未滿半年的話會以半年計算。而平均月薪的計算方式會以人壽合併基準日的前1日一起往前6個月的平均數作為基準。
這次的員工安置方案,包括總經理、副總、境外當地約聘顧人員、定期契約人員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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