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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詐團 銀行須通報開戶態樣
金管會要求全體國銀建立「警示帳戶聯防通報機制」,據了解,銀行公會本周一開會時,不只提出民眾請求金融機構協助時必需簽署的切結書版本,也提出金融機構未來向其他機構通報警示帳戶的通報單版本,通報單也要求銀行要交代受款帳號是個人戶或法人戶。
知情人士指出,刑事局先前和國銀開會時,曾質疑警示帳戶通常過兩年後可被取消,但台灣的警示帳戶卻從兩萬五千戶暴增至超過十二萬戶,警方懷疑詐團透過一個人開五、六家公司的方式鑽開戶漏洞,因此要求通報單載明是公司戶或是個體戶,檢視詐團在銀行最新的開戶態樣。
此外,通報單也要求每家銀行都要填寫受款時間,以及圈存與止扣,或是已轉出、部分轉出的時間,以了解詐團轉帳的速度究竟有多快。
對於銀行建立警示帳號通報機制,國銀主管指出,希望藉此提醒其他的被害人,因為有些被害人不知道自己被騙,但若其他受害者通報銀行,銀行發現也有其他民眾的帳款匯到這個帳號,就可以透過聯防機制,由其他銀行協助通知更多被害人。
為了加快防詐速度,銀行建立警示帳戶聯防機制後,不用再等刑事局的公文,可直接透過銀行業的合作進行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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