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督導公股銀開辦高資產業務 掌握市場商機

財政部31日將赴立院就如何促進台灣金融市場規模發展執行策略進行專題報告。該部強調公股銀行兆豐、一銀、華銀、合庫已開辦高資產業務,並積極評估進駐高雄資產管理專區可行性。財部亦督請尚未申請辦理高資產業務的公股銀行積極規劃申請開辦,以掌握市場商機。
據財政部屆時的「如何促進台灣金融市場規模發展之執行策略(包括國際金融業務OBU、國際保險業務OIU、國際證券業務OSU)」報告,配合我國國際金融業務發展,國際金融業務相關條例提供金融機構設立OBU、OSU及OIU經營國際業務,其與境外客戶交易部分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其支付境外個人、法人客戶利息與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均免予扣繳所得稅等優惠。
為推動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延長OIU租稅優惠實施期間至2035年12月31日止,期透過OBU、OSU及OIU整合行銷,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發展。
財部指出,目前公股金融事業中,9家公股銀行皆設有OBU、4家公股證券公司設有OSU及3家公股保險公司設有OIU;其中2家公股金控之銀行、證券及保險子公司皆分設有OBU、OSU及OIU,得配合整合行銷策略,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發展。
財部所屬公股銀行中,兆豐、第一、華南、合庫等4家銀行已開辦高資產業務,持續推展及深化相關財富管理業務,並配合金管會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政策,刻積極評估進駐專區可行性。財部亦督請尚未申請辦理高資產業務之公股銀行積極規劃申請開辦事宜,俾掌握市場商機,提升多元獲利能力。
另為督促公股金融事業均衡業務經營重心,提升整體獲利動能,推動「金控雙引擎、銀行雙翅膀」方案,督請各事業精進擴大利基,多元化獲利來源,並善用企金基礎,推展消金業務,掌握資金商機,拓展金融商品服務,俾強化經營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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