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檢結果三大示警 外國借款不可直接結匯台幣

央行歷經三日的「禿鷹金檢」,已掌握熱錢的可疑縱跡,並對此在傍晚發布金檢結果,提出以下三大示警,要求確實落實央行的結匯規定,包括:
(一) 外資匯入資金應依所申報的匯款性質,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不宜於買進證券前預先匯入資金,並長期停泊於新台幣活期存款帳戶。
(二) 銀行辦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於客戶訂約、展期及交割時,均應查核交易文件與金流的合理性、關聯性及實需性,以落實遠匯實需原則的審查。
(三) 銀行受理客戶大額新台幣結匯交易,應確認相關證明文件與申報性質相符。
央行也指出,在這幾日金檢時,的確發現部分外資匯入資金未即時運用於投資國內證券,而停泊於新台幣活期存款帳戶。此外,赴銀行實地查核,亦發現有企業或個人以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資金結售為新台幣,但卻並沒有實際的新台幣資金用途。
央行也再度重申,銀行受理客戶以國外借款性質辦理結匯,應確實瞭解客戶交易需求,輔導客戶據實申報,落實查核相關交易佐證文件,不宜僅做形式上審查,且外幣借款應以外幣保留使用為原則,若有新台幣需求,宜有實際新台幣用途再進行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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