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橫公路墜谷事件 產壽險公會發聲明澄清保險理賠傳聞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南橫公路墜谷事件,意外險不理賠」一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與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15日發表聲明,澄清該報導並非事實。經檢視保單條款及保險實務,「明知危險而為之」行為並非屬於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或不保事項範圍,保險公司並無因此拒賠情況。
公會指出,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條,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同條款第8條所列除外責任,包括故意行為、犯罪行為、酒後駕車、戰爭及核子事故等情形。因此,若保戶因意外事故導致傷害,保險公司皆會依據保單契約內容按約給付相關保險金,並不會因媒體所稱的「明知危險而為之」而拒賠。
至於失蹤人員的處理,公會進一步說明,《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15條已明定處理方式:若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意外傷害事故失蹤,並於戶籍資料載明失蹤日起滿一年仍未尋獲,或經提出足夠證明文件顯示極可能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險公司將依契約先行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日後若確認被保險人生還,要保人或受益人須將已領取之金額及相關保險費依約返還,契約也可於清償後恢復效力,其間若有其他應給付的保險金,保險公司亦會依約處理。
公會強調,稍早已向承保公司確認,涉案的李姓保戶為國泰人壽原住民團體保險的被保險人,目前理賠程序已正式啟動,並非外界所傳「不予理賠」。
兩公會呼籲,媒體在報導保險理賠相關新聞時,應審慎查證保單條款與實際理賠情況,以免造成社會大眾誤解,影響民眾對保險保障功能的信心。保險業一向依據契約條款與法令規範辦理理賠,目的在於保障保戶權益,同時維護市場秩序與信任基礎。
國泰人壽則表示,有關高雄墜谷案件,該公司對此不幸事件深表遺憾。經確認,李姓保戶為本公司原住民團險保戶,本公司已啟動理賠程序,將盡速完成理賠。
至於媒體所報導的意外險400萬非國泰人壽承保。該公司一向重視保戶權益,將持續追蹤案件發展,協助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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