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博觀點/資產傳承 留意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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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贈與繼承比率
欲進行資產傳承,關鍵的第一步是決定多少資產價值採事先贈與、多少採繼承。這是一個看似簡單,實則非常複雜的問題,需考慮許多因素。若希望特定資產給特定子女,例如公司具控制權股份想要傳承給預定接班人,生前贈與可避免繼承時其他子女主張特留分。此外,國外資產如境外公司股權,若能事先贈與,可避免冗長的遺產繼承認證程序及高額國外律師費用。但若將多數資產生前贈與子女,雖可將每年贈與金額控制在較低級距稅率,避免遺產稅落入較高級距稅率,但同時會擔心子女取得資產後可能不再孝順父母。若自己老無所依、晚景淒涼,這樣的傳承又有何意義?
故傳承規劃不能單純以節稅作為出發點,應先預留自己晚年所需,再決定是否有特定資產屬意先贈與給哪一位子女,最後再來決定資產類型及各多少比例採生前贈與或採繼承。
多少時間完成計畫
當決定部分資產欲生前贈與給子女,傳承關鍵第二步就是決定以多長期間完成贈與。此需經稅務試算出最佳方案,然後分年執行。
思考是否自由處分
傳承關鍵第三步是決定子女受贈後對資產是否可自由處分。多數父母在資產贈與子女後,會希望仍維持一定程度的控制權,避免子女任意或受他人欺騙而變賣資產。在這種情形下,就要透過傳承工具,例如不動產預告登記予父母,避免子女未經父母同意處分不動產,或透過信託,父母為信託受託人,子女只有受益權,無法自由處置信託資產。而若涉及到企業百年傳承,還需要考量經營控制權穩定集中,在信託意願書或家族憲章中加入家族董事會等治理機制及利用閉鎖性公司對股份限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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