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眉角報你知/中小企增員、加薪 享優稅

中小企業今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可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享受減稅雙引擎,包含「增僱員工」、「為基層員工加薪」都可適用租稅優惠,會計師提醒,應留意適用條件,才能有效降低稅負。
為協助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與留才力,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增僱員工、員工加薪兩項租稅優惠,不僅延長原本優惠至2033年底,並追溯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企業今年5月申報營所稅時就能派上用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內租稅負責人張瑞峰表示,此次修法兩大重點是「放寬門檻、加碼優惠」。
增僱員工方面,張瑞峰解釋,修法已刪除原先須連動景氣指標啟動的限制,也取消創立或增資金額門檻。只要企業當年度基層員工月平均人數較前一年度增加兩人以上,且整體薪資給付總額亦成長,即可申請適用,若新增人員為本國籍、年齡在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基層員工,該部分薪資支出可按200%自所得額中加成減除。
為員工加薪方面,張瑞峰指出,只要企業為現職本國籍基層員工調薪,且非因法定最低工資調整所致,即可申請適用,該部分加薪支出可按175%加成減除。
根據經濟部公告,2024與2025年適用優惠的「基層員工」是指月薪未滿6.3萬元全時工時員工,或日薪未超過3,152元、時薪未逾394元部分工時人員。
張瑞峰舉例,A公司從2024年起增僱三名24歲以下基層員工,每人月薪為27,470元(即基本工資),全年總薪資為98萬8,920元(27,470元×三人×12個月),除可列為薪資費用外,還能再加成100%減除同額稅負,相當於「雙倍列支」。
此外若同公司為另二位員工每人每月加薪4,000元,全年加薪支出共9.6萬元(4,000元×二人×12個月),還能再加成減除7.2萬元(9.6萬元×75%),有效降低營所稅負擔。
張瑞峰說明,只要企業依法辦理公司或有限合夥登記,且實收資本額不超過1億元,或員工人數未滿200人者,即符合申請資格。
張瑞峰提醒,企業不可對同一名員工同時申請「增僱」與「加薪」兩項優惠,亦不得與其他租稅優惠重複申報;近三年如有違反環保、勞工、食安法規紀錄,或經營特種行業如舞廳、酒家、有拒付票據或欠稅紀錄者,不適用此項優惠。
張瑞峰指出,財政部已公告營所稅新制申報格式,新增「租稅減免附冊第A18與第A18-1頁」,專門供企業填報加成減除金額,企業須於結算申報期限內一次填妥,不得事後補填或更正,否則將喪失申請資格。
張瑞峰提醒,企業申報時應備妥勞保投保名冊、員工薪資明細、切結書與其他佐證資料,並應注意,雖享有加成減除優惠,仍須將該金額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以判斷是否需課徵最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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