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 留意四錯誤

今年綜所稅申報期間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報稅過程中常見有四大類錯誤,包含扶養親屬、所得、扣除額、及未完成申報程序等,提醒民眾留意規定,避免因填報不實而遭補稅甚至處罰。
因應美國對台「對等關稅」措施可能對經濟造成衝擊,財政部延長今年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讓民眾有更充裕時間申報,納稅人也應留意相關規定,國稅局整理往年最常出現的四大錯誤。
首先是免稅額申報錯誤,常見「認親」認錯,國稅局說明,每人免稅額為9.7萬元,年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免稅額則提高為14.55萬元;不過若申報的是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叔伯舅等旁系親屬,就不能適用提高後的金額,仍以9.7萬元計算。國稅局提醒,也有人誤將年滿18歲、未在學或待業的子女列為受扶養親屬,但只要具謀生能力,就不符扶養條件。
第二,所得申報錯誤,部分納稅人會在申報時誤刪或更改系統自動帶入所得資料,如對資料有疑問,應洽發單單位確認,也有人漏報房租收入、私人借貸利息、海外所得、大陸地區基金或股票獲利等收入。
第三,扣除額申報錯誤,最常誤報捐款、保險與醫療費,國稅局舉例,捐贈扣除額不包括點光明燈、安太歲等對價性質支出;保險費扣除額限於直系親屬,且人身保險須同為一個申報戶;醫療費不得列報醫美、坐月子中心、看護費及住院餐費,且已獲保險理賠部分須扣除後申報;教育學費扣除額僅限本人子女。
第四是未完成申報程序,使用手機或線上版報稅的民眾要注意,產出稅額估算表並不代表完成申報,務必完成資料上傳並確認顯示「申報完成」或「上傳申報成功」,才算報稅成功。
國稅局也強調,若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並無異議,仍須完成繳稅或回復確認才算完成申報,千萬別以為不處理也沒關係。
國稅局提醒,若在申報期間發現錯誤,網路申報者可直接上傳更正後資料;若已逾期,則需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稅局辦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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