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一個月修5次…車主提「檸檬車條款」 TOYOTA:升級配件非原廠拒退
桃園林姓女子9月在TOYOTA宜蘭縣羅東營業所買了1輛RAV4新車,滿月依規定回原廠檢查,發現倒車顯影閃爍故障,前後回廠5次,也沒完全修復,盼依「檸檬車條款」退換車;廠方拖延爭取修復,後竟改口升級配件非原廠不符退車條件,車主錯愕,整輛新車究竟多少配件不在契約保障權益內?
TOYOTA表示,仍和消費者聯繫溝通,至於本案細節如倒車顯影系統有無回復正常、是否是原廠設備,以及維修次數等等,待進一步確認。
本報接獲林姓車主投訴,今年10月21日第一次回廠,發現倒車顯影不斷閃爍黑影,維修人員表示有異狀,安排隔周檢修,28日第二次回廠,卻沒有零件,需要調用;第三次回廠是11月11日,維修人員又說是系統問題。
當時車主已請廠方在維修紀錄上註記,如仍無法修復,請依協助依「檸檬車條款」申請退換;當時廠方保證一定修復,也會專案提報車主申退意願,結果20日第四次回廠仍修不好,盼給機會第五次回廠,給他們十天機會,並依最後檢測,也才能進入申退流程。
廠商11月27日致電表示,已解決倒車系統螢幕閃爍問題,然此系統僅倒車顯示,前方鏡頭無此功能,但願意補償一次免費保養。
車主指出,這與購買時的倒車顯影系統功能有落差,還無法升級更換,整個過程已經符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八項,也就是俗稱「檸檬車條款」的「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所,經4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可以要求更換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退車,遂要求退車,並建議廠商召回同批車款體檢。
車主表示,提出退車要求後,廠商改口稱倒車顯影系統不是原廠產品,不符合退車條件,且10月28日第二次回廠沒有把車留下維修,算起來不到4次。
「太扯了吧!」車主怒批,廠商處理瑕疵車態度前後不一,「買一輛新車,就進場修5次,還以升級系統非原廠,不在主張解約、瑕疵擔保內,那其他配件會不會問題?」將尋求消保官保障自身權益。
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指出,若原廠修復後的倒車顯影系統,與購車時的系統有明顯不同,應可視為「無法回復正常機能」;另一方面,倒車顯影系統若非原廠配置,可能就不在退車範圍內,此外所謂維修4次,指的是實際維修次數。
一般這類案件,大多在消費爭議調解程序就會取得共識,廠商可能用減少價金等方式補償,盡量避免整輛退車或全車換新;除非消費者堅持,才有可能走到訴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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