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原訂今審查老人福利法修法 健保署長石崇良憂破壞健保精神
立法院今天原預計三讀「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條文涉及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引發外界關注。據了解,國民黨團目前還在整合意見,將朝向65歲以上長者綜合所得稅率20%下修至5%,待下周二院會前的黨團大會再收意見如何。
對於「老人福利法」修正條文,石崇良說,他是十分地憂心,目前條文暫緩審議「這是對的」,因健保精神是互惠互利,每個人都應該繳保費,依「健保法」規定,繳交健保費對象共分為6類,各自有應負擔的費用。
石崇良說,以一般受薪階級來說,健保費雇主6成、自付3成、政府1成;自行開業或由縣市政府區公所投保者則是自付6成、政府4成;身為雇主則是百分之百自付,若是低收入戶、軍人、矯正機關收容人等,政府也有相關補助機制。
若「老人福利法」修正條文通過後,65歲以上綜合所得稅率20%以下者,將免繳健保費,占所有65歲以上長者近9成。石崇良說,健保精神為量能付費、互利共生,繳費對象從未以年齡區分,65歲以上年長者不代表沒有繳費能力,一旦補貼後,就會破壞相關精神,並造成世代不公平的情形。
石崇良說,現在65歲以上族群,還在工作的人很多,甚至也有65歲以上的醫師還在執業,如果這些人都不用繳健保費「也很奇怪」,健保制度仍應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雖然很多人說,65歲以上長者免繳保費,可以減輕他們的負擔,但健保財源仍是來自於全民繳交的稅金,或要再增收健保費用,兩者都是增加全民負擔。
行政院今年挹注健保360億元,但若65歲以上長者免繳保費,相關支出將高達380多億元,完全沒有剩餘,將影響原本要挹注健保的部分,恐再限縮給付,並非全民之福。石崇良說,年長者需要的是醫療服務,而不是省這一點點錢。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反對喪失政策評估、社會討論的粗糙決策過程,相關政策需要制度配套的精進,「過」與「不及」皆有失之,才能避免將帳面的貧窮錯認為真正的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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