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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宿禁一次性用品 北市延年底實施
元旦起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北市「淨零自治條例」前天上路,比中央更嚴格,全面禁止提供一次性備品,亦即除了自備就是要花錢買。但北市府昨表示,為加強宣導,規定會緩衝到今年底才實施,也不排除修法與中央同步。
環境部新規是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個人衛生用品,但可提供容量大於一百八十毫升的大瓶裝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如果忘了自備或臨時住宿時,有需求仍可向業者索取或購買。
新規上路後,因有旅宿業以一、二百元出售備品包,遭消費者批變相漲住宿費,也更不環保,造成民眾對國旅的厭惡感,有「消滅國旅」意味,讓環境部忙於解釋。北市府新規比中央更嚴,但剛上路就延後一年實施,被解讀政策轉彎。
北市淨零自治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轄內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禁止提供一次性用品,比中央「不主動」提供更嚴格。
環保局資源循環科長林鈺惠說,條例規範更加嚴格,但旅館業反映應加強宣導,因此先給半年時間讓業者去化備品,七月廿二日起開始稽查北市六一八家旅宿業,違規者仍不會開罰,緩衝期至十二月卅一日;明年元旦起,違者才開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以下,並限期改善。
北市官員指出,因應淨零自治條例上路,迄今已辦十二場旅宿業者公聽會,業者在會上說很願意配合環保減塑規定,但也認為中央既然有規定,北市毋須更嚴格,因此去年底就研議要延長緩衝期,若今年民眾能逐漸習慣中央的規定,地方就不必更嚴格,可討論修改淨零自治條例,改成與中央一致的「不主動」提供。
台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趙一任坦言,現行政策是旅宿業不主動提供備品,但客人有需要,可收費或免費給,都有看不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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