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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過馬路10車不讓!交部擬修法 肇事致死傷罰3.6萬、吊照

日前網路上流傳一支影片,指桃園市2名小學生過斑馬線,在行穿線中高舉右手30秒,結果竟有10輛車無視不停讓,導致學生被逼退走回人行道,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及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今痛批是「國恥」。交通部今表示,此案已向桃園警方聯繫告發,未來也研擬修法,不讓行人肇事致死傷重罰3.6萬,不得考照將提高為4到5年,相關草案已報行政院。
對於桃園市此案,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副司長廖振遠表示,有注意到該案並追蹤,也與桃園警方聯繫,警方將會開單,地方也會現勘了解狀況。
廖振遠說,該影片中大約有10輛車經過都沒有禮讓,交通部也很關心這問題,除持續宣導駕駛要禮讓行人,否則可罰1200到6000元、記點3點外,交通部也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處罰。未來若不停讓行人導致肇事,致人輕傷者,罰金提高至1.8萬元,另外吊扣駕照1年提高為2年;另如果不讓行人肇事,導致行人重傷,罰款提高為3.6萬元,吊銷駕照且4年不得再考照;若肇事導致行人死亡,罰則3.6萬元並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再考照,該草案已提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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