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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僥倖!交通部修法加重未停讓罰鍰 重傷或致死罰3.6萬

交通部表示,2023年起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今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8萬元及3.6萬元,最快6月底上路。
交通部說明,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部分條文修正施行後,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1萬7162人,較2023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其中死亡人數由380人減少至366人,顯示有改善道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交通部表示,考量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因此修正提高駕駛人違反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裁罰金額。
根據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適用範圍,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將於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輕傷起罰金額,其中,輕傷起罰金額從7200元修正為1萬8000元,重傷從原先的1萬8000元調高為3萬6000元,與死亡裁罰金額相同。
交通部表示,本案是為提升行人交通安全,具維護公共利益必要性、急迫性,屬交通部重大政策,且無涉及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縮短草案預告期為14天,最快今年6月底上路,民眾可於公告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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