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限縮閒置鹽田漁塭 紅樹林減碳方法學通過初審

環境部今天召開「紅樹林植林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第3次審查會。本案在經過委員討論,適用條件從原本的海岸,限縮為閒置鹽田、漁塭與廢棄埤塘等,決議補正通過初審,並送審議會審查。
根據農業部和海委會提送環境部的紅樹林藍碳方法學適用條件顯示,本方法學適用範圍為過去2年內無產業活動的海岸人為濕地,如閒置鹽田、閒置魚塭,且周遭50公里內曾有紅樹林分布的生長棲地。專案申請面積則參照本土其他碳匯方法學,訂定最小面積0.1公頃,且經過試算,碳吸存量仍可達4.7噸到9.2噸。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彰化縣現存紅樹林皆人為種植,早於1983年芳苑海堤旁種植3.227公頃水筆仔、海茄苳與五梨跤,功能為恢復生態景觀,但如今分布範圍超過200公頃以上,且深入內陸長達3.5公里以上,包括舊濁水溪及後港溪,其中以海茄苳擴張最快,已成為彰化海岸環境災難。
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施習德表示,紅樹林在台灣多數地區並非當地原生物種,台灣沿海紅樹林的大規模分布,多為光復後大量引種的結果,主張紅樹林可「海漂」自然擴散的說法忽略定殖所需的海流、潮汐與底質等環境條件,且台灣與中國大陸福建物種具分布差異,過去台南也曾自菲律賓引入已滅絕的紅茄苳、細蕊紅樹等物種,當年農委會即表達反對,反映主管機關早已意識到外來物種或族群的生態風險。
計畫主持人、中興大學終身特聘教授林幸助強調,紅樹林不是外來種,外來種也不等於入侵種,早在2.9萬年前紅樹林就已經在台灣,北台灣也屬於紅樹林極度瀕危的區域,如果還要砍紅樹林真的令人憂慮。
有審查委員指出,方法學不只是科學問題,還有重要的管理問題,如果方法學定義不嚴謹就會有人開始鑽漏洞,應該先在適用範圍內做好外溢管制,如果先做閒置鹽田和魚塭,難道大家還會抗議?
另有委員指出,方法學必須要考慮適用條件,若是選在閒置鹽田或閒置魚塭等較封閉空間,那很多質疑的問題就可以被解決。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長莊老達指出,大家擔憂紅樹林會外溢到其他區域,因此會訂定邊界,並建議監測外溢的範圍,一旦超出範圍又沒有移除就拿不到減量額度。
在經過3個多小時討論下,林幸助最後同意適用範圍限縮為閒置鹽田、閒置漁塭及廢棄埤塘;海委會副主委黃向文承諾,就算企業用這個方法學來申請自願減量計畫,也一樣要通過審查,而非任意適用。 最後在審查委員要求補充修正,以及清楚界定適用的埤塘下,本案決議送審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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