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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管法」修法延役通過 環團:譴責在野黨黑箱、罔顧核安

核三廠2號機停機除役讚在即,立法院今下午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為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開後門解套,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譴責推動修法的國民黨、民眾黨罔顧核安風險,並將核廢料桶道具送給藍白立委。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供
核三廠2號機停機除役讚在即,立法院今下午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為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開後門解套,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譴責推動修法的國民黨、民眾黨罔顧核安風險,並將核廢料桶道具送給藍白立委。圖/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供

核三廠2號機將於17日停機除役,立法院今下午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案,為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開後門解套,運轉執照期間屆滿後仍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最長可再運轉20年。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譴責,在野黨推動核電重啟的意圖不只屏東核三廠,連同新北市已經除役的核一、核二廠都在內,罔顧核安風險、無視在地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嚴重破壞能源轉型方向與民主程序正當性。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批評,國民黨、民眾黨聯手強行修法,無視核電廠老舊、位處斷層、核廢無解等重大風險,黨團協商只是過場,沒有逐條討論、共識就逕自送交草案,交付院會投票表決,直到今天要二、三讀表決前一刻才公布內容,而今天「憑空出現」的藍白黨團再修正動議版本,也非教育文化委員會中提出的14個修法版本,兩黨的秘密版本全靠私下喬事,如此「黑箱作業」的修法品質,罔顧公共安全、民主程序與社會共識。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指出,這次核管法修法中有三大嚴重更動。第一,將核電廠申請換發執照的期限砍掉,變成只要在執照屆滿前隨時都可申請,但核電廠的執照審查非兒戲,要嚴謹科學評估安全性,經濟性等,且審查曠日廢時,也可能花費大量公帑,仍無法延役的例子也多有所在。

例如2009年時馬政府曾申請核一廠延役案,審查費時七年仍無法完成,最終於2016年撤回申請。核電運轉執照審查絕非簡單快速可以通關,所以才需要預留五至十五年審查的時間,取消原本規定應有的審查年限,對於核安的專業審查將造成制度性的破壞。

第二,將原本四十年執照到期不得運轉,改為即使執照到期屆滿後,仍可以申請換照再運轉,明顯是為已經除役的老舊核一、二、三廠重啟鋪路,但國際至今尚未有停機除役後重啟的案例,台灣目前也無法律可循,國、眾兩黨故意誤導大眾核電可輕易重啟,更未針對核電廠的設備老化、耐震強度、核廢料處置與戰爭風險提出任何實質因應措施。

第三、新增「換發之運轉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二十年」,原本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改為可再延長二十年,等於是讓已經老舊的核電廠延壽運轉六十年,完全違背福島核災後朝野反對核電延役的共識。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認為,此次修法草率倉促、協商流於表態,甚至逃避記名表決,形同黑箱,完全缺乏程序正義與專業審查,漠視台灣核安與人民安全。平台將昨晚的「反對核電重啟,拒絕草率修法」晚會募集的核廢料桶道具送到立院,警告無視核安和台灣未來的政治人物,若持續推動老舊危險核電重啟,公民社會必將再次集結反對。

修法 核電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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