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喊加薪 衝擊重症家庭

八十歲以上聘請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新制即將於八月一日上路,勞動部推估,外看人力需求再增十萬人,現有廿一萬名在台外看恐「棄重就輕」,不願待在身障、罕病、失智失能等家庭。病友團體昨齊聲呼籲,政府應盡速建立保障機制與移工聘僱分級制度,確保照顧資源合理分配。
「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案,增列第四項雇主聘雇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八十歲以上,或七十歲至七十九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依照新制規定,約有五十三萬名沒有失能、失智的長者可申請外籍看護,預估十萬人將聘用外看,這將導致愈來愈多外看不願照顧重症失能患者,雇主需加薪留人,台灣正式進入「搶工年代」。
罕病基金會副執行長洪瑜黛表示,最近透過問卷調查,了解罕病病友家庭所聘用的外看是否有異動之心,結果發現,四成受訪者表示,外看已提出加薪要求。百分之廿三提出合約一到就更換雇主,百分之廿一耳聞仲介鼓勵健康長輩聘雇外看。
更令人擔心的是,仲介公司可能以市場需求擴大為由,提高引進費、服務費等行政費用,洪瑜黛說,屆時罕病家庭勢必成為最大受災戶。
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新制上路後,看似造福廣大銀髮族,但一定會湧現嚴重的「照顧排擠效應」,原本失智者、重度失能者家庭就因困難照顧,工作繁重,在聘僱外看上就處於弱勢,看護工頻繁更換,未來情況一定日益惡劣,家庭經濟與照顧壓力更為沉重。
陳筠靜提出二大呼籲,首先,失智者照顧需求必須被看見、被重視,其次政府應盡速建立明確的保障機制,並確實監督與落實,確保照顧資源能合理分配,真正需要照護的弱勢族群不應被市場機制所排擠。
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表示,兒子在幼兒時期因腦傷而變成極重症多重障礙,多年來家裡聘用外籍看護。今年一月修法後,八十歲的她身體健康,卻也符合資格,可聘用外籍看護,政府應有失能認定程序,否則往後照顧悲歌恐會愈來愈多。
立委林月琴表示,新法實施後,新增十萬名可聘僱外看的高齡者多半為健康、好照顧的對象,將成為移工首選,真正需要照顧的失智或重度障礙家庭聘用外看的難度更高。新法可說是惡法,呼籲暫緩實施,但若要上路,在廢除巴氏量表後應採用長照需求評估,方便移工家庭銜接長照服務,並建立移工聘僱分級制度。
社福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說,新制影響深遠,連養護機構也可能聘不到外看,盼望勞動部、衛福部及立法院應關注並持續檢討家庭外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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