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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淪勞保孤兒 移工喊:勞保不是奢侈品

目前我國外籍家庭看護工約20萬名,雖然外籍看護工多次呼籲應被納入勞保,但至今仍被排除在勞工基準法保障以外。移工表示,勞保是勞雇雙方的保護傘,不是奢侈品也不是雇主的負擔。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CU)代表Carol表示,家事移工被排除在勞工保險之外,意味著遭逢變故時缺乏保障 ; 當發生意外、疾病或失能時將落入毫無支持的處境。當年邁無法工作時 , 也沒有退休金可以保障老年生活,家事移工要求納人勞工保險並不是特別待遇,只是希望能像台灣其他勞工一樣,被以尊嚴對待。
Carol指出,外籍看護工對台灣的照顧經濟有著巨大貢獻,也支持著台灣家庭可以正常生活,但所獲得的待遇不僅不公,更是不人道。家庭看護工與雇主並不是敵人,應該是照護上的夥伴,勞保不是負擔,也不是奢侈品,而是勞雇雙方共同的保護傘,是勞工生存的必要保障。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代表Marni舉例,移工Thia過去罹患子宮肌瘤,必須接受四次手術,第一次手術費用約新台幣10到12萬元,但很多防腸沾黏的醫療器材不再健保給付範圍內,因此得自掏腰包額外支付5到6萬元,然而最痛苦的不是手術費用,而是生病與恢復期間完全沒有收人,因為家庭看護工沒有病假薪資保障,也沒有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無法工作時,就沒有任何生活費。
Marni表示,目前在台灣工作的家庭看護只被納入職災保險,這個保險確實能在發生工作事故時提供一些保障,包含醫療費用、傷殘補助等,但並不涵蓋日常生活中真正面對的風險和需求,難道移工就不能生病嗎?就不能懷孕生產嗎?就不需要老年生活的保障嗎?只是因為工作地點在家庭,就不被當作真正的勞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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