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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文學相對論】徐珮芬×潘柏霖/已經努力不要摔破(下)

徐珮芬。(圖/YJ Chen攝影,徐珮芬提供)
徐珮芬。(圖/YJ Chen攝影,徐珮芬提供)

潘柏霖/不冒犯反而「冒犯」

(請原諒接下來的自我審查,一切只是為了盡可能降低冒犯。)

給珮芬:

談論冒犯,或許無法避免得談談不冒犯反而「冒犯」。

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防爆頁的概念?在作品開始之前,先打好防爆標語,列入關鍵詞,讓讀者可以迴避一些特定關鍵詞,不用看見不想看的東西,不用看見會刺激到自己情緒反應的東西。原先這樣的概念,我比較常看到主要會是在一些BL小說或同人文連載,有床戲之前,會先標示出這篇有肉或有H。我會知道這個,是由於當時我多數是在PTT上連載作品,寫作時自然會閱讀其他人的作品,發現有些人會在第一頁留了整頁空白,並且標示「防爆頁」,讓讀者在一點進去時,先看到這樣的警告標語,再決定要不要點下一頁。後來,在其他連載同人文、BL小說的頁面,防爆頁的概念在我看來擴張延伸了,變成標示標籤,方便讀者搜尋以及避雷。諸如‘Dead dove do not eat’這樣的標籤,用來標明這篇作品或許會有一些刺激到讀者的內容(註解:此詞有許多不同詮釋,此為概括形容),以及各種更明確指涉的標籤,例如標示此文內含亂倫情節、非同意性交情節或ABO世界觀等等。

對此我很矛盾(雖然我原本就是個矛盾的人,這沒什麼必要特別再提)。一方面我很認同防爆頁作為提醒讀者這篇文章中會有某些「不健康」內容的立意,讓大家能夠在閱讀時更舒服,是很棒的一件事情(所以請不要看到這裡指稱我抗議防爆頁存在)。然而另一部分我卻也認為,有時候防爆頁反而成為那篇文章內容的主體,破壞了閱讀體驗。意思是,有時候彷彿我們是在閱讀防爆頁,是在閱讀那些警告標語,是在閱讀那些標籤,而不是在閱讀那篇作品。防爆頁、標籤的使用(或警告標語通常也是),是不是在保護的同時,也削平了原本那些尖銳的刺角,而讓閱讀這行為變得更圓滑,更安全,更「不被冒犯」?明明只看讓自己感到安心的作品時,理論上應該要感覺安全,但我對那些閱讀時的安心,常常反而更感到不安。防爆頁的極端相反,我想或許就是封鎖關鍵詞了。社群網站通常宣稱為了心理安全,為了保護使用者的健康,而審核字詞,刪除貼文,就像是臉書總是將我談及­ㄗㄕ一詞的貼文移除,我想你也常常經歷這樣的狀況。對我自己來說,這兩者都是對「健康」的追求,也就是在追求某種程度的「不要冒犯」,而這也就讓我猜想,我之所以感到不安,是不是我對於那種「健康」的抗拒?

▋想當那個被吵醒的人

先前我們談論了創作時,作為創作者,對於創作冒犯的一些想法,我想似乎如你所說,無論怎麼談論,都必然得回到那個初始的問題:我們為誰而寫?我們為什麼而寫?你提及「如果書寫必然冒犯誰,不也代表我們同時也取悅了另一群人?這些爛事,是有可能避免的嗎?」暫時解決了我的一些困惑,但卻也產生了很多的困惑。不得不說,或許問題總是會製造出更多的問題。先前我們談論的內容,多半圍繞在我談及的想像,視角是在那個小心翼翼但仍然不小心吵醒了伴侶的角色之上。當我在談論防爆頁、社群審核關鍵詞的時候,我的視角顯然不只是在那個要離開房間的角色身上,我的視角成為那個被吵醒的人了。當有些人小心翼翼,卻反而更惹怒我時,我們應該如何是好?是我堅持不要別人給我的幸福嗎?為什麼關於閱讀,我想當那個被吵醒的人呢?我是討厭健康的人嗎?困惑這些問題的同時,我也想著你。你作為一個在社群上,受到臉書屢次刪除貼文,限制使用帳號的苦主,你會覺得自己像是被逼著入睡的人嗎?被逼著入睡的你,有怎麼樣修改、變化自己的創作,來因應有人來逼你睡覺這一件事情呢?是不是像半夜還沒睡著發現家人打開房門,只好緊閉眼睛假裝睡著希望他們快點離開呢?

▋作品很好,但我就是不太喜歡

當我在思考創作上的冒犯,以及閱讀上被冒犯的狀況時,我意識到了自己很明顯的區別,前者通常是因為我非常在乎、喜歡且認同某個思維或概念,認為我必須創作相關內容來表達自己的想法(重申:並非為了傷害任何人)。後者卻不是這樣。我希望閱讀時被冒犯,或許是在抗拒某種閱讀上的健康。但那種「不健康」究竟是什麼呢?這讓我想到了《懼裂》(The Substance)這部電影。

(我又一次要自我審查了。這裡很廢話地說明解釋。我所謂的閱讀上的被冒犯,並非指涉如某作者撰寫生理男性經驗,而我認為這和我個人經驗完全不相符而因此被冒犯的那種冒犯。也不是當我看到某些作者講述某一文類的現況,而我明確知道現況並非該作者所陳述那般。上述這類狀況,我通常不以被冒犯來形容。冒犯在此次上篇與下篇的使用,都是較為積極的詞彙。)

《懼裂》是一部由Coralie Fargeat導演拍攝的電影,內容為影星女主角為了避免自己因為年老被取代而使用了一種名為The Substance的藥物,分化出一個年輕版本的「自己」,與那個「自己」共用生命後發展出的一連串問題(這電影簡述,也是防雷式的寫法,我在審核我自己)。我認為這是一部很好的電影,但我就是沒有很喜歡。我最明顯介意的點,是我認為這部電影仰賴許多觀眾既定的印象來建立感受,如年老女性的處境,位高權重男性的噁心,年輕貌美女性受到物化的狀況等等,這些都是多數這類電影的目標群眾,原本就都有的認知概念,而這電影用很強的力道,將女主角受苦受難的畫面,塞進觀眾的腦海中。對我而言,我介意的,是(我認為)電影仰賴觀眾原本就對於這些苦難感同身受的前提,用了苦難的符號,召喚出觀眾的感受,而電影本身並未好好處理到這些角色本身的性格、背景。簡單來講,角色變成一個太好的容器,用來投射和放大觀眾原本就有的情緒。如此講述,似乎可能讓你誤以為我對這部電影評價很差,但事實是相反的,我認為這部電影執行得非常好,即便我在觀影中實實在在地被創作者冒犯了(我認為導演太仰賴觀眾對於電影呈現出的那些符號的過度投射腦補,因此角色無法像是個活生生的人,因為太像每一個人),我仍然認為這部電影很好(電影的整體安排、劇本的呈現、演員的表演都恰到好處允許觀眾的過度投射與腦補)。這部電影的角色作為容器實在是個太好的容器,我被這件事情冒犯到了,卻仍然認同這樣的作品──我發現當我感到被作品冒犯,通常是在我認為作品執行得非常優秀,但我個人就是不太喜歡的時刻。這讓我困惑,會不會我就是個討厭幸福,討厭快樂,討厭讓自己開心,想被吵醒的人。

你也會覺得自己,是個討厭讓自己快樂,想被吵醒的人嗎?

(警告標語:我指的是,在閱讀時被作品冒犯這一事之上。)

柏霖

潘柏霖。(圖/潘柏霖提供)
潘柏霖。(圖/潘柏霖提供)

徐珮芬/現實的重量

(警告標語:以下文章充滿自我審查的橋段,這可能對某些讀者來說是一種冒犯──)

給柏霖:

當你說「不冒犯反而冒犯」,「刺點」這個名詞自然浮現在我腦海中。好吧,接下來我還是得針對這兩個字稍微說明一下,同時邊懷疑著讀到這裡的你以及其他人,是否會為我俗氣的說明感到被冒犯──但我不得不這樣做。在《明室》一書中,羅蘭.巴特曾舉一張美國黑人的全家福相片作為例子,來解釋「刺點」的概念:這個家庭在照片中皆穿著優雅、表情誠懇,充分展現出他們對白人中產階級的想像,但其中一名女子腳上的一雙繫帶皮鞋,卻毫不留情地擊中了羅蘭.巴特:「……尤其他穿的那雙綁帶皮鞋(何以如此老舊過時的鞋會打動我心?我的意思是:它讓我想起哪個時代?),特別是這個刺點激起我心中無限的慈愛,幾近憐惜。雖然如此,刺點並無道德或優良品味的含意,刺點也可能是沒教養沒禮貌的。」

▋被抽走關鍵積木的那一瞬間

危險、吸引注視,閃閃發光──這是刺點。如果你形容某人或某些言行「缺乏教養」,或許意味著這些人事物「冒犯」了我們對維持這個社會運作的規則。而這種建立在褻瀆行為上的奇異美感,正是某些人(不得不)前往化外之地的原因。順帶一提,我最近又重新讀了一遍柯慈的小說,最喜歡的仍然是《屈辱》。於此也請容許我自作主張地覺得《屈辱》之於我,或許有一點點像你形容《懼裂》這部電影帶給你的思考。這個故事已經是二十幾年前寫成的作品了,大部分情節和人物設定都太過典型,甚至「冒犯」的方式也都在預期之中,但我還是覺得寫得很好,同時說不出哪裡怪怪的。

順帶一提,今年二月推出的《屈辱》新譯本,書名也改為《可恥》,雖然我不是太明白其中的細節或考量,我只感覺像是記憶中那座快完成的Uno疊疊樂高塔,在被抽走關鍵積木的那一瞬間,整座迸裂開來。必須慎重強調:我的感受無關於翻譯的正確性,純粹因為從前太喜歡這個故事了。甚至可以說:我很可能是先讀過《屈辱》,才開啟了我對這個名詞的想像,進而把生命中的一些經驗分類到貼著「屈辱」紙條的那個盒子。在那之前,那些感受甚至沒有名字……該怎麼說好呢?或許就像是一個人在沒有愛上任何人以前,便看了《夏日之戀》或者《狂人皮埃洛》,聽到一些與自由有關的台詞,眼睛熱熱的但手感到冰涼。

還是讓我們回到「被冒犯」上吧。你提到防暴頁,我也來聊聊類似的經驗:那是我們都曾經相當在乎的電影《久美子的奇異旅程》(不知道你現在還是不是那麼喜歡?),故事從頭至尾一點都沒有救贖的意味,讓當時的我有好長一段時間,覺得自己在最痛苦的時候也活了下來,就是為了看到這部電影。想當然我反覆看了許多次,片頭那行(其實是引用另一部電影《冰血暴》的)“This is a true story”某種程度上也是個刺點。即便我們一直都知道,這個故事「不是真的」……欸,究竟該怎麼在不冒犯(我是指暴雷)的情況下討論這部片,讓此刻的我寫得十分苦惱(感到作為一個創作者被冒犯了)。總之,編劇為了讓女主角的言行在追求浪漫的觀眾眼中變得合理,勢必也果斷地刪除了在實際的人眼中合理的部分。當團隊把真實事件搬上銀幕的時候,刪除一些關鍵的情節,為了美化久美子的自S……關於這個故事,我最多只能說到這裡。

▋越習慣它們,寫得越不痛不癢

我喜歡你將被Meta(姑且這樣稱呼)屢次審查形容成「被逼著睡的人」。你知道,我一直都是那個躲在棉被裡緊閉雙眼冷汗直流的小孩,包括面對惡意鋪天蓋地襲來的時候。我確實有好幾次被警告因為「冒犯」社群守則,不得不刪除自己作品的經驗。寫到這裡,便想起了那首最「危險」的作品〈單選題〉:「一、天亮之後,_/①變成一個更勇敢的人/②自S/③笑得甜美/④和你去坐旋轉木馬」。不得不說,我到現在仍然由衷感謝,出版社願意一字不改地印出來發行。坦白說後來我也想過一些事:如果……我是說如果,有讀者宣稱自己是因為讀了〈單選題〉才傷害自己,並且造成了無可挽回的後果……那時候,我,作為一個經常宣稱作者已死、作品寫出就已經不關任何人的事的我,當真有辦法相信自己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嗎?

我認為,那正是所謂「現實的重量」。相信你或我,都是想著化外之地的風景而寫,卻在寫到某一個階段(簡單地說:「被較多人看見」)之後,所謂的噪音開始出現。它們一開始像夏夜裡的無名飛蟲,看似無害但確實干擾了我們的視線。我最害怕的是這些噪音,已經逐漸變成一種環境音;我越習慣它們,寫出來的東西就越不痛、不癢,因為恐懼。我恐懼冒犯讀者,寧可寫讓自己失望的東西。不知不覺或有意識這樣做的創作者越來越多的話,讀這些知面上沒有刺點的文字長大的世代,未來,還能寫出更冒犯人心的作品嗎?

不知為何,我突然想起剛離世的電影導演大衛林區的《穆荷蘭大道》,那些古怪、扭曲的情節。不常作夢的人,看了應當不會覺得被冒犯,而多夢之徒應該都恨死導演了吧(正面意味)。

關於被冒犯這件事,我恐怕得在此作個總結。我一直覺得,當我們談論冒犯與被冒犯,其實都是在談論區隔人類的方式(這說法也很冒犯)──就像我們在聊多巴胺的驅動,在某些人聽來卻是海馬迴的萎縮。我在回應著你的同時,一邊暗自盼望這個對談,能夠精準地冒犯到某些人,當然,那意味著我同時也想要討好另一群人。抱持這麼多心思的我寫到這裡,突然懷疑一切是不是太奢侈?只希望你以外的任何人,都別來吵醒我。讓我繼續相信在電影的最後一幕,久美子倒下的雪地裡,真的埋有寶藏,否則我很可能從此以後什麼都不敢寫出來了。我相信你知道我說的一切。

珮芬

2025年四月《文學相對論》

陳夏民×鄭聿

將於4月7-8日登場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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