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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保母姊妹 再涉凌虐2嬰
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凌虐一歲男童「剴剴」致死,遭起訴羈押中,台北地檢署又查出二人涉虐另二名男嬰,包括跨站椅子蹲馬步、四肢綑綁餐椅固定等非人道待遇,昨再依妨害凌虐罪嫌起訴。
剴剴案震驚社會,檢方起訴後,在劉氏姊妹手機數位採證,查出兩人又涉嫌凌虐蔡姓套潘姓男嬰。起訴指出,劉彩萱在劉若琳鼻竇炎手術治療期間,二○二三年十月廿九日涉拿布條綑綁蔡姓男嬰四肢,雙手反綁椅背,雙腳捆綁固定餐椅上,拍照傳給劉若琳「可以好好坐穩了」。
劉若琳拍下蔡姓男嬰遭林姓男嬰彈奶嘴畫面,見林姓男嬰反覆勒緊蔡姓男嬰脖子上奶嘴掛繩,也沒將二名男嬰分開,還拍下戲謔影片傳給林姓男嬰阿公。
兩人另全日照護未滿一歲潘姓男嬰,明知男嬰還沒學會走路,雙腳無法站好,二○二三年九月十二日涉限制男嬰行動,要求雙腳張開,一腳跨站兒童椅上,另一腳蹲馬步站地上,男嬰右腳支撐不住,驚嚇喘氣,一手抵住牆壁、一手扶著椅子轉頭求助,二人卻放任哭叫未積極處置。
剴剴案後潘姓男嬰被母親帶回,發現有嚴重尿布疹,檢方依醫師診斷,認定保母未按時更換尿布、保持清潔,有害身心健全發展。
檢方認為,劉氏姊妹涉非人道待遇凌虐嬰兒、限制行動自由及戕害嬰兒身心健康及身體正常發育,依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及妨害自由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等罪起訴。
剴剴案劉氏姊妹遭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羈押迄今,依國民法官制度審理,去年二度開庭行準備程序,劉彩萱認罪,劉若琳否認犯罪,台北地方法院定二月五日農曆年後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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