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李威等信徒稱「不聽上師的話有業報」 藏傳佛教師姐:不是正法
台北市精舍命案疑雲,蔡姓死者遭精舍團體人員圍觀她的「發露懺悔」檢討會,遭逼迫長時間跪拜懺悔體力不支死亡;信仰藏傳佛教的一名師姐指出,懺悔不必有旁人,另不聽上師的話也不會有業報。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連同藝人李威夫婦累計共計13名傷害致死罪等被告,其中佛學作家王薀羈押期限將滿,全案最快下周偵結。
據了解,命案發生後,李威夫妻等精舍信供稱,王薀是精舍的上師身分,上師所言,弟子、信徒須聽命,假使有不妥仍也應該要去執行,擔憂不聽話可能會有業報,因此才會希望隱匿王薀身分。
檢方調查,李威和李威妻子都在蔡女的懺悔檢討會體罰現場,李威對此日前三度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供稱確實就是「霸凌」。被羈押的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三人,均供稱未傷害蔡,要求跪拜是「宗教儀式」、「都是為她好」。
一名藏傳佛教師姐指出,藏傳佛教中,上師觀察弟子、弟子觀察上師皆需耗時3年,弟子依智慧去判斷該名上師有具德才皈依;該如何觀察上師?師姐表示,可觀察上師有無慈悲之心、有無智慧,上師講經開示的話語中,是否可以解開自己心中的結,是否可以解開煩惱,讓心靈寧靜。
師姐解釋,在懺悔之佛前感恩、懺悔,念誦百字明咒語是很重要的,可以打坐、跪拜儀式等強調讓心的清淨;進行懺悔時不會有旁人在旁制指導、修正,一切都是隨喜,本於初心,更不可能有長達數小時的跪拜致體力不支,也不會逼迫剃髮,更沒有不聽上師的話會遭受業報等說法。
師姐指出,末法時代常有假借修行者名義做壞事,若精舍命案被害人真如新聞媒體報導情節,那一定不是正法。
台北地檢署掌握新錄音事證,懷疑藝人李威涉下指導棋,讓精舍團體成員不要供出「體罰」細節和王薀作為,疑似串證掩護王薀;2月24日依傷害致死等罪嫌傳喚李威夫婦到案,改列被告,並搜索住處,訊後分別以30萬和15萬元交保。專案小組1月9日羈押王薀獲准,迄今2個月期限將到期,檢方本周就得決定是否聲請延長羈押或交保,最快下周偵結全案。
全案起源於,去年52歲蔡女想出家到精舍,由於有會計專長,王薀點名她協助做帳,包含精舍帳目及私人帳務,去年7月24日,警方獲報蔡女在精舍死亡,遺體多處瘀青傷痕,解剖發現死因是橫紋肌溶解症;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推車運屍組」女住持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等3人涉將蔡女放在推車上,用膠帶捆綁,在凱米颱風風雨中將人從推回精舍,另蔡女銀行帳戶遭姜女提領一空等。
吳慧珠、李淵源、姜芃妤羈押期滿獲釋,今年1月間王薀羈押禁見,且陸續羈押王薀身旁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另4名在場信徒黃文琪、李宸宇、吳女、呂女交保或請回。昨檢方約談第四度約談李威、第二度約談李威的簡姓妻子,此傷害致死案被告共計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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