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幫堂主擁槍數佔前年全桃查獲數47% 一審判20年
四海幫海潤堂主鍾明靜的楊梅住處是地下兵工廠,2023年10月間被檢警查獲時,持有制式槍彈及改造長短槍枝多達45把、2千顆子彈遭訴並羈押,桃園地院今宣判,依非法持有制式手槍、非法製造非制式槍枝等罪應執行徒刑20年,併科罰金320萬元,可上訴。
審理期間,53歲鍾明靜羈押年餘,一改在檢方偵查時,僅承認持有,對於製造槍彈部分飾詞巧辯,犯後毫無悔意,因此遭具體求刑14年,對於合議庭訊問制式槍枝來源及改造衝鋒槍、步槍、手槍等犯案過程均坦承,並有卷內事證可稽,犯行均堪認定。
合議庭審酌,被告犯行對於他人生命、身體安全及社會治安形成重大危險,應嚴予非難,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製造、持有槍枝及子彈、持有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的數量及期間,並考量被告的智識程度、工作、需扶養母親及配偶的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分別量處適當之刑,並定應執行刑。
判決主文指出,鍾明靜犯非法持有制式手槍罪,處徒刑9年,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扣案2把制式手槍、315顆制式子彈均沒收。又犯非法製造非制式衝鋒槍、步槍、手槍罪,處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扣案29把改造手槍、2把改造衝鋒槍、1把改造步槍、1把改造獵槍(散彈槍)、其他3把可發射金屬或子彈槍枝、非制式子彈1547顆、大批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工具均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32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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