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竹市衛生局前科長與廠商收賄千萬 竟申請復職繼續上班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鄭姓前科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替千件本該受罰的案件規避處分,再從中收賄1300多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依貪汙等罪重判鄭姓科長16年。據悉,鄭遭起訴後仍照常上班。市府回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暫予復職,接獲判決後將依規處理。
根據檢察官起訴,鄭女從2017年3月20日到2021年1月10日擔任科長期間,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業務,卻與開設化妝品零售業的張姓廠商合謀,替本該受罰的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收受賄款。
檢警發現,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間,有13家違規廠商所的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應裁罰1190件。鄭女卻與張姓廠商替違規廠商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的方式取得管轄權。
鄭女再利用科長職務之便,以未合法送達、未錄案列管的方式隱匿369件行政裁處書,或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方式替違規廠商規避750件裁罰,或利用逕予結案方式替廠商規避71件裁罰,總共規避了1190件裁罰案件。
新竹地方法院依貪汙罪、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等7罪,重判鄭女16年,褫奪公權9年,而張姓廠商判10年,全案可上訴。
衛生圈的同僚私下指出,鄭女2021年1月6日從科長調任為衛生局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技正,風評不是很好,公務處理漫不經心,表現平平,且疑似有財務問題,常常向同事借錢,然後不還或拖很久,也常常坳超商小贈品。
同仁更指出,鄭女起訴後,仍繼續照常上班,讓不少公務員備感驚訝,但她本人好像沒有發生過什麼事情一樣。
有警方獲悉後,不滿貪汙這麼多錢的公務員,竟然還可以回去上班,但是被長官要求抽白單的警察起訴就被停職,甚至未來飯碗不保,根本不公平。
新竹市衛生局回應,有關鄭姓前科長因涉犯貪汙罪,經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羈押解除後,暫予同意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條規定申請復職,後續將持續關注該案進展,倘獲知刑事確定判決,將依規定啟動相關人事處理程序,以維護公務人員廉潔與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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