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近10小時偵訊…貴婦奈奈200萬元交保 戴上電子腳鐐離去

影/「粉紅超跑」白沙屯媽與山邊媽午夜合轎 凌晨正式出發

以為被逃兵集團詐騙…王大陸找警查個資 刑大隊長事後還邀功:專業吧

藝人王大陸涉花錢找陳男安排躲兵役,陳男失聯,王大陸以為遭詐,透過友人找北市刑大警劉男查個資,新北檢近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王大陸,另依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劉男。圖為藝人王大陸前往服役。圖/本報資料照
藝人王大陸涉花錢找陳男安排躲兵役,陳男失聯,王大陸以為遭詐,透過友人找北市刑大警劉男查個資,新北檢近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王大陸,另依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劉男。圖為藝人王大陸前往服役。圖/本報資料照
藝人王大陸涉花錢找陳男安排躲兵役,陳男失聯,王大陸以為遭詐,透過友人找北市刑大警劉男查個資,新北檢近日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起訴王大陸,另依公務員洩密等罪嫌起訴劉男。

新北地檢署今年2月偵辦妨害兵役案件,王大陸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等,諭令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警從王大陸的手機等內容查證,爆出多起案外案。新北檢先針對其涉嫌找人查個資、違反個資法等部分起訴。

據了解,以陳姓男子為首的不法集團對外聲稱,役男只要花錢,即可協助偽造病例證明,藉此免服兵役。根據起訴書,王大陸涉花新台幣360萬元找陳男安排躲兵役,但陳男1月因他案遭逮、失聯。

王大陸以為遭陳男詐騙,尋求游姓友人協助,游男與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姓男子交好,2月間游男聯絡劉男,稱將帶王大陸前往報案。

王大陸與游男抵達後,劉男在台北市刑大偵查隊內使用公務電腦登入系統,登載不實查詢事由後,查得陳男現居地、電話等個資,劉男拍下後,使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游男。劉男也委託他人查詢陳男在監情形,洩露給王大陸。

劉男事後向游男稱「沒給你漏氣」、「專業吧」、「我不是空有其名」等。王大陸則將陳男個資傳給朋友,並稱「我先提告,不還錢找他全家」。

另外,王大陸女友闕姓女子當直播主時,遭潘姓男子詐騙,根據起訴書,雙方於民國109年以244萬餘元和解。但闕女仍稱遭潘男詐騙400萬餘元,王大陸、闕女與游男於去年11月間在微信成立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要向潘男討債。

游男找四海幫海鷹堂堂主陳姓男子,再透過陳男找到他人協助,以每筆個資1500元,向不詳地政士買來潘男個資與其親友地址、電話等個資後,傳到群組,潘男姊姊因此接到討債電話。

檢方指出,王大陸與游男、闕女、陳男等人所為違反個資法,並指游男將名人和黑白兩道相互串聯,又偵查所述前後不一,難認犯後態度良好,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認為,劉男身為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卻利用警察職務機會,任意將民眾個資洩漏給游男、王大陸,偵查中還辯稱是誤傳,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王大陸涉妨害兵役案件,檢方偵辦中。此外,王大陸透過叫車平台Uber叫車接送時,與司機爆發口角衝突,涉透過游男教唆他人毆打司機,檢方查出王大陸透過當舖業者的尋車機制找到司機,因車牌不屬個資,未違反個資法;傷害部分因雙方和解,司機撤告,予以不起訴。

個資 兵役 王大陸 詐騙 警察

延伸閱讀

閃兵案外案!找偵查隊長、四海幫堂主偷查個資 王大陸和女友皆被起訴

王大陸不孤單!他批電動車1設計「反直覺」 一票老司機都點頭

王大陸吼出來!大人物軍中表演「滿滿的大平台」奪冠軍

王大陸結訓分發北市府 社會局證實:負責公文遞送

相關新聞

涉吸金上億!貴婦奈奈200萬交保 配戴電子腳環倉促離開北檢

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與前醫師男友黃博健涉吸金上億元,潛逃加拿大7年後今晨被調查局押解返歸案,對被控吸金、詐欺兩...

閃兵案外案!找偵查隊長、四海幫堂主偷查個資 王大陸和女友皆被起訴

藝人王大陸涉嫌斥巨資找陳姓閃兵集團首腦逃避兵役,懷疑對方拿錢沒辦事,竟透過知名車商小開游翔閔,找上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

近10小時偵訊 貴婦奈奈200萬元交保上電子腳鐐

2018年因涉嫌以投資醫美名義吸金1億元,逃亡至加拿大申請庇護的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至今7年...

助王大陸調個資討債遭訴 友人200萬、四海幫堂主100萬交保

藝人王大陸涉妨害兵役,又因女友被詐,他經四海幫海鷹堂主陳男查個資討債。新北檢偵結起訴,法官今天裁定王大陸友人游男、陳男各...

潛逃7年今返台投案!北檢訊後命貴婦奈奈200萬交保、限制出境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與前醫師男友黃博健涉吸金上億元,潛逃加拿大7年後今晨被調查局押解返歸案,對於被控吸金、詐欺兩...

毒害入侵校園 金門警方進校宣導防堵毒品

金門民風純樸,但不時傳出有毒品入侵校園,對學童健康與未來造成嚴重威脅。金門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昨日受邀至中正國小,針對百名...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