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疑早偷渡出境...檢方通知外交部註銷護照 將發布通緝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以投資電信APP為名,吸金逾22億元,家屬聲稱11日發現徐「失聯」即報警,更有傳聞指徐最後足跡出現在高雄愛河一帶。但檢方追查發現,徐根本沒現身愛河,相關訊息疑為障眼法,真正實情是徐近日多次出現在台南與屏東海邊,懷疑早偷渡出境,已通知外交部廢止及註銷護照,檢方近日將發布通緝。

檢察總長邢泰釗指出,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以致發生脫逃情形,嚴重影響司法威信,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例如電子手環、電子腳環、居家讀取器等,避免被告脫逃。

最高檢指出,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聲請羈押,法院裁定4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事項,但徐少東本周一(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

本案由雄檢指派檢察官林恆翠指揮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及行蹤,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止徐少東逍遙海外,據檢方調查結果,徐少東極有可能已逃往海外藏匿。

據家屬報案內容指稱,徐少東5月9日清晨駕駛黑色賓利車外出,車輛停在高醫地下停停車場後徒步離開未再露面。徐少東未攜帶手機,僅留下一封手寫家書,家人擔心他情緒不穩,11日向警方報案。傳聞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徐少東前往高雄同盟路愛河一帶,但檢方清查與事實有很大落差。

最高檢指出,徐少東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19億4千餘萬元,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2024年7月9日判決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現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最高檢察署呼籲徐少東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並籲請國人切勿藏匿徐少東或使之隱避,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如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踴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之拘提到案,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維護司法威信。

最高檢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圖/最高檢提供
最高檢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圖/最高檢提供
科技監控設備之居家讀取器。圖/最高檢提供
科技監控設備之居家讀取器。圖/最高檢提供
最高檢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圖/最高檢提供
最高檢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圖/最高檢提供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疑潛逃出境,檢方通知外交部註銷護照。圖/最高檢提供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疑潛逃出境,檢方通知外交部註銷護照。圖/最高檢提供

司法 外交部 徐少東 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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